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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目的意思、凡目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凡目的解釋

(1).大要與細目。《周禮·天官·宰夫》:“二曰師,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 鄭玄 注:“治凡,若月計也……治目,若今日計也。” 宋 葉適 《折帛》:“雖然,折帛之為錢多矣,所資此以待用者廣矣,陛下必鉤考其凡目,而後可以有所是正。” 章炳麟 《訄書·序種姓上》:“餘於 顧君 ,未能執鞭也,亦欲因其凡目,次第種别。”

(2).猶俗眼。 南唐 劉崇遠 《金華子雜編》卷下:“豈上古之至寳,時亦示顯晦於人哉?而隱現有數,俾特出愚者之手,必其無能滞留於凡目耶。” 宋 蘇轼 《次韻陳四雪中賞梅》:“獨秀驚凡目,遺英卧逸民。” 明 宋濂 《凝道記·孔子符》:“夫子自謂有 庖犧 時物,我等願走伏庭下,借一觀之,洗凡目焉。”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凡目”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結合不同文獻資料可綜合其含義:

一、基本含義

  1. 大要與細目
    指事物的總體綱要與具體條目,常用于描述分類或管理中的宏觀框架與微觀細節。
    出處:最早見于《周禮·天官·宰夫》,“治凡”指月度總結(大綱),“治目”指日常事務(細目)。
    示例:宋代葉適《折帛》中提到“鉤考其凡目”,即強調對整體和細節的核查。

  2. 世俗眼光或普通人的看法
    引申為缺乏深度的表面化視角,含一定貶義,多用于文學批評。
    出處:宋代梅堯臣《觀何軍寶畫》中“凡目矜新不重故”,諷刺世俗隻重表象;蘇轼《次韻陳四雪中賞梅》則以“獨秀驚凡目”贊美超凡脫俗。

二、使用場景

三、總結

“凡目”兼具“宏觀與微觀結構”及“世俗視角”的雙重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其詞源可追溯至先秦典籍,後在文學中衍生出對淺薄認知的批判意義。如需更深入考據,可參考《周禮》及宋代相關詩文。

網絡擴展解釋二

凡目(fán mù)是一個漢字詞,它的意思是“大緻如此”、“大概”或者“總的說來”。凡目的拆分部首是凡(fán)和目(mù),其中凡是它的主體部分,目則是聲旁部分。凡字在繁體字中的寫法與簡體字保持一緻。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凡字也有一些變化。例如,鐘鼓之聲"凡市聞之,衆羨賞"。這裡的“凡”字被寫作“凢”。凡目的一個例句是:“凡目事物,皆有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這句話的意思是,每個事物都存在權衡取舍的情況,不能兩全其美。由于“凡目”是一個普通常用詞,所以沒有一些特定的組詞、近義詞或者反義詞與之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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