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科舉考試科目之一。從儒家經籍中摘句為題,考生根據經 * 題作文。 宋 俞文豹 《吹劍錄外集》:“ 晦庵 省試,經題出‘剛中而應’,連案者雲:‘此句凡七出。’先生嘿數止五出,乃據所記對義。”《資治通鑒·後漢隱帝乾祐二年》“有舉人呼噪於貢院門” 元 胡三省 注:“其進士試詩、賦、文、策、帖經、對義。”
對義是漢語詞彙學中的專業術語,指兩個或多個詞語在特定語境中形成意義相對或相反的關系,但并非絕對反義詞。其核心特征在于語義的對立性與依存性,即一方意義的成立往往需要另一方的參照。以下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其内涵:
“對義”強調詞語間存在邏輯上的相對或矛盾關系,如“高—低”、“買—賣”。這種對立需在共同語義範疇内成立(如空間維度、交易行為),區别于無關聯的詞語。
對義關系具有動态性,同一詞語在不同語境中可能對應不同反義項。例如“開”在“開門”中與“關”相對,在“開車”中則與“停”構成對義。
對義現象常見于成語(如“悲歡離合”)、修辭對偶(如“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及法律條文(如“原告—被告”),通過語義對比增強表達的邏輯性與張力。
來源參考
“對義”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背景理解:
少數資料(如查字典)提到“對義”可指兩個詞語或短語互為肯定與否定、正反相對的關系,例如“善”與“惡”。但此用法在現代漢語中較少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對義”的核心含義與古代科舉制度相關,現代使用需注意區分曆史與引申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吹劍錄外集》《資治通鑒》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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