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農曆。古代以北鬥星鬥杓運轉所指以定四時,故稱。《後漢書·翟酺傳》“損省經用” 李賢 注引 晉 陳壽 《益都耆舊傳》:“鬥曆改憲,宜行先王至德要道。” 黃山 校補:“所謂鬥曆者,即古法冬至日在建星,建星謂北鬥也。歲十二月以配天之十二辰,取鬥杓所指為驗,閏月無中氣,則北鬥邪指兩辰之間,以定四時而成歲。”《梁書·儒林傳序》:“﹝ 高祖 ﹞治五禮,定六律,改鬥曆,正權衡。”參見“ 鬥建 ”。
鬥曆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深厚天文曆法背景的複合詞,由“鬥”與“曆”二字構成。《漢語大詞典》将其解釋為“以北鬥星鬥柄指向确定時令的曆法”,其核心内涵包含以下三方面:
一、詞源構成 “鬥”指北鬥七星,《說文解字》載“鬥,十升也,象形”,後引申為北鬥星象;“曆”源于《尚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指推算歲時節令的方法。二字結合形成古代天文觀測術語。
二、天文曆法機制 據《中國天文史》記載,鬥曆運作以北鬥七星鬥柄指向為基準:春秋時期已确立“鬥柄東指,天下皆春;鬥柄南指,天下皆夏”的觀測體系(《鹖冠子·環流》)。這種通過觀察北鬥方位确定二十四節氣的實踐,在《淮南子·天文訓》中有詳細記載。
三、文化延伸意義 在《古代漢語詞典》中,鬥曆被視作中國“觀象授時”傳統的典型代表,其原理深刻影響了農曆編制,《史記·天官書》稱其為“璇玑玉衡以齊七政”的天文觀測基礎。該詞現多用于古代天文學及曆法研究領域,具有重要的科技史價值。
“鬥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古代曆法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鬥曆(拼音:dòu lì)指農曆,古代通過觀測北鬥星鬥杓的運轉方向來确定四季劃分,故稱“鬥曆”。例如《後漢書·翟酺傳》中記載:“鬥曆改憲,宜行先王至德要道”,李賢注引晉代陳壽的《益都耆舊傳》進一步佐證了這一用法。
部分資料(如、2)提到“鬥曆”可引申為“經過長期鬥争”,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語境下的擴展或誤用。建議在正式場景中優先采用其原始曆法含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曆法細節,可參考《後漢書》相關章節或天文曆法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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