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庫存財物與帳面不符。指因錢財物資短缺而造假帳,以無作有或以少作多。《周禮·天官·宰夫》:“凡失財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詔冢宰而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 鄭玄 注:“辟名,詐為書,以空作見,文書與實不相應也。” 孫诒讓 正義:“蓋辟者,差戾之言,以空作見,即《漢書·食貨志》所謂‘多張空簿,府臧不實’。若是,則財用物等與實差戾不相應,故謂之辟名。”
“辟名”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逃避名聲、避免出名,帶有主動隱匿、不求顯達的意味。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的詳細解釋:
“辟”的含義
“辟”在此讀作bì,通“避”,意為躲避、回避、退避。如《禮記·中庸》載:“賢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其中“辟”均表逃避之意。
“名”的含義
“名”指名聲、名望、聲譽。在儒家文化中,“名”常與個人社會地位、道德評價緊密關聯,如《論語·裡仁》:“君子去仁,惡乎成名?”。
“辟名”即刻意回避聲名,強調主動遠離世俗贊譽或顯赫地位的行為。其内涵包含:
例證:清代王引之《經義述聞·通說上》釋“辟名”為:“辟名,謂聲聞過情,君子恥之,故自避其名也。” 意指君子因不願名聲超過實際德行而主動避名。
“辟名”思想源于道家無為與儒家謙德的交融:
二者共同塑造了傳統士大夫“藏名于實”的價值取向。
雖為古語,“辟名”在當代仍具啟示意義:
參考資料:
“辟名”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出現在《周禮》等典籍中,其含義與現代財務欺詐行為有一定關聯。以下是詳細解釋:
“辟名”指庫存財物與賬面記錄不符,具體表現為因物資短缺而僞造賬目,例如将“無”記為“有”或将“少”記為“多”。這種行為屬于古代財政管理中的造假行為。
該詞出自《周禮·天官·宰夫》:
“凡失財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詔冢宰而誅之。”
意為:若發現財物損失或賬目造假,需依刑法上報并懲處。
“辟”在古漢語中有多重含義(如“躲避”“君主征召”等),但“辟名”中的“辟”特指欺詐性偏差。該詞反映了古代對財政監管的重視,可視為早期反貪腐制度的體現。
若需進一步了解“辟”的其他用法,可參考《周禮》或漢代注疏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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