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fanticide;drowning of infants] 把嬰兒淹死
溺嬰指通過淹死或其他方式故意殺害嬰兒的行為,尤其指向新生兒施加的生命侵害。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析:
基本釋義
指将嬰兒(多為新生兒)淹死或采取其他手段剝奪其生命的行為。該詞在廣義上可涵蓋一切危害嬰兒生命的暴力行為。
法律定性
現代法律明确将溺嬰視為故意殺人罪的特殊類型,犯罪主體通常是嬰兒的父母或親屬,需承擔刑事責任。例如,中國《刑法》第132條規定了對此類行為的刑事處罰。
曆史成因
社會影響
長期溺嬰(尤其是選擇性溺女嬰)會導緻性别比例失衡,進而引發婚姻、勞動力分配等社會問題。
法律禁止
當代法律強調嬰兒自出生即享有人權保護,禁止任何形式的溺嬰、棄嬰及殘害嬰兒行為。
倫理約束
社會倡導生育責任與性别平等,通過教育、社會保障等手段減少因經濟壓力或觀念落後導緻的極端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款或曆史案例,可參考權威法律文獻或社會學研究。
溺嬰一詞指的是将嬰兒投入水中或其他液體中,以緻其窒息而死的行為。這是一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旨在解決個人或社會因素而導緻的嬰兒過多生育的問題。
溺嬰的部首是女(女子部)和子(子部),其中女部作為輔助部首。溺的筆畫數為17,嬰的筆畫數為12。
溺嬰這個詞在《釋名》中有記載,釋曰:“溺,浸沒也。卒然以母髓為海洋,東流于淵陵,泛漂于維。”詞義表示了将嬰兒浸沒于水中的行為。在古代中國,由于封建社會的壓力和重男輕女的思想,溺嬰現象較為普遍。
溺嬰的繁體字為「溺嬰」。
在古代,「溺嬰」的漢字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但隨着時間的推移,現代漢字寫法已經成為主流,「溺嬰」的寫法并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1. 這個村莊過去發生了很多溺嬰事件,但現在社會已經高度關注并采取措施來阻止這種悲劇的再次發生。
2. 法律禁止溺嬰行為,任何人不得對新生兒進行傷害。
溺愛、溺水、嬰兒、溺愛、嬰幼兒
棄嬰、抛棄嬰兒、對嬰兒進行殺害、溺殺嬰兒
保護嬰兒、照顧嬰兒、保育嬰兒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