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nd rent paid in cereal] 指用谷物交納的地租
(1).謂以谷物等産品交納租稅。《漢書·貢禹傳》:“農夫父子暴露中野,不避寒暑,捽屮杷土,手足胼胝,已奉穀租,又出藁稅,鄉部私求,不可勝供,故民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
(2). 中國 舊時對實物地租的通稱。佃戶以産品交納。所納産品各地不一,大緻水田以稻谷、糙米為主,旱地以小麥、小米、高粱、玉米為主。此外也兼交副産品。谷租在舊 中國 的地租剝削中占主要地位。
“谷租”是中國舊時封建地租的主要形式之一,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谷租指佃戶以谷物等農産品向地主交納的地租,屬于實物地租的範疇。地主憑借土地所有權,通過收取谷物、糙米、小麥等産品,占有佃戶的剩餘勞動成果。
曆史背景與形式
交納種類與地區差異
佃戶交納的實物因地而異:水田以稻谷、糙米為主,旱地則多為小麥、小米、高粱、玉米,部分地區還需繳納副産品(如稭稈、家禽等)。
社會地位與影響
谷租在舊中國長期占據地租剝削的主導地位,導緻農民負擔沉重,甚至出現“耕者不能半”的困境,迫使部分農民放棄農耕。
如需進一步了解“租”的漢字演變或具體曆史案例,可參考古籍《漢書》或相關經濟史研究文獻。
谷租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農民在田地中種植谷物後,按照一定比例将收獲的谷物上繳給地主或官府作為租賃費用。
谷租的拆分部首是禾(he)和租(zu),其中禾部表示與農業相關的植物,租部表示租賃、征收。
谷租的總筆畫數為12。
谷租的字形源自于古籀文。繁體字為穀租。
古代漢字寫作「穀」,表示租借的谷物,而「租」表示租賃、租借的意思。
1. 農民每年需将一部分收割的谷物上繳為谷租。
2. 地方官府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農民的谷租。
谷地、谷物、租金、租賃
地租、租息
贖金、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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