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評處;商酌。 漢 蔡邕 《上封事陳政要七事》:“宜追定八使,糾舉非法,更選忠清,平章賞罰。”《隋書·何稠傳》:“上因攬太子頸謂曰:‘ 何稠 用心,我付以後事,動靜當共平章。’” 唐 吳兢 《貞觀政要·求谏》:“詔令自是宰相入内平章國計,必使諫官隨入,預聞政事。” 宋 劉克莊 《賀新郎·送陳真州子華》詞:“北望神州路,試平章這場公事,怎生分付?”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連城》:“我為君平章已确,即教小娘子從君返魂,好否?”
(2).品評。 唐 劉禹錫 《同樂天和微之深春》之十五:“追逐同遊伴,平章貴價車。” 宋 辛棄疾 《江神子·和人韻》詞:“卻與平章珠玉價,看醉裡,錦囊傾。” 明 葉憲祖 《鸾鎞記·春賞》:“憑欄争賞,細與平章。” 清 黃遵憲 《度遼将軍歌》:“将軍歸來猶善飯,平章古玉圖鼎鐘。”
(3).古代官名。 唐 代以尚書、中書、門下三省長官為宰相,因官高權重,不常設置,選任其他官員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名,簡稱“同平章事”,同參國事。 唐睿宗 時又有平章軍國重事之稱。 宋 因之,專由年高望重的大臣擔任,位在宰相之上。 金 元 有平章政事,位次于丞相。 元 代之行中書省置平章政事,則為地方高級長官。簡稱平章。 明 初仍沿襲,不久廢。
辨别彰明。《書·堯典》:“九族既睦,平章百姓。” 北周 庾信 《為晉陽公進玉律秤尺鬥升表》:“伏見勑旨,刊正音律,平章曆象。” 章炳麟 《國故論衡·原道上》:“斯足以揚搉誠僞,平章黑白矣。”
“平章”一詞在漢語中屬于古語詞,其含義隨時代和語境有所演變,主要包含以下幾個層面的意思:
本義:辨别彰明
引申義:品評、商議處理
官職名:平章政事/平章軍國事
“平章”一詞,從字面本義“辨别彰明”出發,引申為“評議處理”事務,并最終演變為中國古代中央官制中一個極其重要的高級官職名稱(平章政事/同平章事),尤其在唐、宋、金、元諸朝,是宰相或副宰相級别的核心執政官員。其語義演變體現了從具體認知行為到抽象政務處理,再到固定官職名稱的過程。
主要參考來源:
“平章”一詞在古漢語中主要有以下三層含義,結合不同曆史時期的演變和文獻用例,可具體解釋如下:
評處商酌
指商議、處理事務。例如漢朝蔡邕在奏議中提及“平章賞罰”,即指商讨獎懲事宜。唐代文獻中也有“平章國計”的表述,意為共同處理國家政務。
品評、評論
唐代詩人劉禹錫曾用“平章貴價車”描述對車馬的品評,體現其引申為“評價、辨别”之意。
“平章”作為古代官名,職能和地位隨朝代變化:
“平章”一詞兼具動詞與官職的雙重含義,其核心語義圍繞“商議處理”展開,并在曆史中衍生出豐富的政治與文化内涵。如需更詳細官職演變或文獻用例,可參考《隋書》《貞觀政要》等史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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