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tter(home) truth;speech that grates on the ear] 直爽、不中聽而有裨益的言語
逆耳之言,不求而自至。——《晉書》
"逆耳之言"是漢語中具有警示意義的成語,字面指不順耳的話語,深層含義指忠直懇切卻令人不快的規勸。該詞最早可追溯至《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良藥苦于口,而智者勸而飲之,知其入而已己疾也;忠言拂于耳,而明主聽之,知其可以緻功也",後經《史記·留侯世家》"忠言逆耳利于行,毒藥苦口利于病"的表述廣為流傳。
從構詞法分析,"逆"作動詞表示抵觸、違背,"耳"為人體聽覺器官的借代,"之"為結構助詞,"言"指言語表達,四字組合形成主謂短語,強調話語屬性與聽覺感受的沖突性。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該成語特指"雖然刺耳但有益處的正直勸告",常與"忠言""藥石"等詞形成語義關聯。
在語用層面,《漢語成語源流大辭典》指出其多用于規谏語境,既包含說話者的責任擔當,也暗含聽者需具備的胸襟氣度。如唐代吳兢《貞觀政要》記載魏征谏言時,唐太宗以"人言魏征舉止疏慢,我視之更覺妩媚"表達對逆耳之言的接納态度。這種語言現象深刻反映了中華文化"以直谏為忠"的價值取向,在當代人際交往中仍具有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
“逆耳之言”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指聽起來令人不悅卻對行為有裨益的言語,多指尖銳、中肯的勸告或批評。例如《晉書》中提到的“逆耳之言,不求而自至”,強調這類話語往往發自真心卻不被輕易接受。
“領導者若隻愛聽贊美,拒絕逆耳之言,易陷決策盲區。”(仿《晉書》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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