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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契的意思、文契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文契的解釋

[testament;deed;contract] 舊時買賣房地産、借貸等所立的契約

古代的聖像和文契

詳細解釋

買賣或借貸雙方所立的文書契約。《後漢書·樊宏傳》:“其素所假貸人間數百萬,遺令焚削文契。” 宋 文瑩 《玉壺清話》卷四:“﹝ 戚密學 綸 ﹞次作《諭民詩》五十絶……其詩有雲:‘文契多欺歲月深,便将疆界漸相侵,官中驗出虛兼實,枷鎖鞭笞痛不禁。’”《醒世恒言·杜子春三入長安》:“﹝ 杜子春 ﹞請了幾個有名的經紀,将祖遺的廳房上座幾所……親筆填了文契,托他絶賣。” 茹志鵑 《高高的白楊樹》:“我過去接來一看,是一張發黃的賣身文契。”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文契是漢語中表述古代契約文書的核心概念,指以書面形式記錄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法律憑證,常見于土地、房産等財産交易場景。其詞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1. 字義溯源

    “文”指文字記載,“契”取“刻劃、約定”之意,組合後強調以文字刻錄約定内容。《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買賣、借貸等關系的書面憑證”,體現其法律屬性(來源:《漢語大詞典》)。

  2. 法律效力

    文契具有法定約束力,需包含立契人、标的物、交易條款及見證人等信息。例如《中國法制史》記載,唐代文契需經官府“公驗”并加蓋官印方為有效(來源:張晉藩《中國法制史》)。

  3. 曆史演變

    文契制度可追溯至西周“質劑”,漢代稱“券書”,唐宋時期形成“紅契”“白契”之分。據《唐律疏議》載,土地文契需列明四至邊界,避免産權糾紛(來源:《唐律疏議·戶婚律》)。

  4. 構成要素

    完整文契包含三部分:

網絡擴展解釋

“文契”是中國古代用于證明交易或借貸關系的書面契約,具有法律效力。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文契指舊時買賣房地産、借貸等活動中雙方籤訂的書面契約,内容涵蓋交易條款、雙方責任等,需籤字畫押确認。

  2. 曆史文獻中的記載

    • 《後漢書·樊宏傳》提到焚燒文契免除債務的記載,反映其作為借貸憑證的功能。
    • 《初刻拍案驚奇》描述了通過文契完成交易的場景,說明其在商業活動中的普遍性。
  3. 用途與形式
    主要用于土地買賣、房産交易、借貸等場景,部分文契需經官府蓋章(如契尾)以作稅契憑證。宋代《谕民詩》提到文契可能被篡改,側面反映其重要性。

  4. 特殊意義
    銷毀文契常被視為善舉,如《後漢書》中樊宏焚契免除債務,體現古代道德觀念。

  5. 文化延伸
    在文學作品中,文契常作為推動情節的關鍵元素,例如《醒世恒言》中杜子春變賣家産的情節。

提示:若需查看具體古籍案例或完整契約格式,可參考、及的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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