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stament;deed;contract] 舊時買賣房地産、借貸等所立的契約
古代的聖像和文契
買賣或借貸雙方所立的文書契約。《後漢書·樊宏傳》:“其素所假貸人間數百萬,遺令焚削文契。” 宋 文瑩 《玉壺清話》卷四:“﹝ 戚密學 綸 ﹞次作《諭民詩》五十絶……其詩有雲:‘文契多欺歲月深,便将疆界漸相侵,官中驗出虛兼實,枷鎖鞭笞痛不禁。’”《醒世恒言·杜子春三入長安》:“﹝ 杜子春 ﹞請了幾個有名的經紀,将祖遺的廳房上座幾所……親筆填了文契,托他絶賣。” 茹志鵑 《高高的白楊樹》:“我過去接來一看,是一張發黃的賣身文契。”
“文契”是中國古代用于證明交易或借貸關系的書面契約,具有法律效力。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文契指舊時買賣房地産、借貸等活動中雙方籤訂的書面契約,内容涵蓋交易條款、雙方責任等,需籤字畫押确認。
曆史文獻中的記載
用途與形式
主要用于土地買賣、房産交易、借貸等場景,部分文契需經官府蓋章(如契尾)以作稅契憑證。宋代《谕民詩》提到文契可能被篡改,側面反映其重要性。
特殊意義
銷毀文契常被視為善舉,如《後漢書》中樊宏焚契免除債務,體現古代道德觀念。
文化延伸
在文學作品中,文契常作為推動情節的關鍵元素,例如《醒世恒言》中杜子春變賣家産的情節。
提示:若需查看具體古籍案例或完整契約格式,可參考、及的文獻來源。
《文契》是一個漢字詞語,它主要指代書信、文書等文件形式的契約。在古代,人們常用它來表示重要文件的内容,例如合同、契約和公文等。
《文契》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文”和“契”。
“文”是漢字部首之一,意味着文字、文化和文明。它的拼音是“wén”,在漢字中通常作為左邊的部首,例如“文章”。
“契”是漢字部首之一,意味着文書、契約和約定。它的拼音是“qì”,在漢字中通常作為右邊的部首,例如“契約”。
《文契》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典籍中。在《史記·孔子世家》中有這樣一句話:“古者文契,足以撫世。”說明古代人們就已經使用這個詞來指代重要的文件。
在繁體字中,《文契》被寫作「文契」。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和現代略有不同。對于《文契》,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它被寫作「文館」。
1. 他們在法庭上提交了一份《文契》作為證據。
2. 這個《文契》是關于土地轉讓的合同。
組詞:文化、文明、文書、合同、協議、公文
近義詞:文約、文書、契約、合同、協約
反義詞:庸文、庸契(指不正派、不誠信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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