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擊;親眼驗證。 唐 李綽 《尚書故實》:“盛膏小銀合子, 韓氏 收得後猶在, 融 即相國親密,目驗其事,因附于此。” 清 王韬 《甕牖馀談·猶太古曆說》:“古時 猶太 人定年月以太陽為準,於曆法疏而於目驗密,常居山候月,以初見月為月第一日。” 王闿運 《<論語訓>序》:“ 曾子 全身而曰啟予手足,豈欲小子目驗乃後不誣?” 郭沫若 《創造十年》五:“我渴望着看海中日出的光景,忍着眩暈,跑上甲闆,好容易把那光景目驗了一下,但幾乎把自己的肝髒都吐了出來。”
"目驗"是漢語複合詞,由"目"(眼睛)和"驗"(檢驗)構成,指通過直接觀察來驗證事物的真實性或準确性。《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将其定義為"用眼睛實地察看以作驗證"(商務印書館,2016年,第962頁)。該詞強調直觀性檢驗行為,常見于需要實物核對的場景,例如文物鑒定時對器物包漿的目驗,司法取證中對物證的目驗記錄等。
在具體應用中,目驗包含三個核心要素:一是檢驗主體需具備專業觀察能力,二是檢驗對象需為可見實體,三是檢驗結果需形成可追溯的判定依據。例如中醫診斷中的舌苔目驗、考古研究中的銘文目驗等場景,均要求操作者将視覺信息轉化為可論證的結論。值得注意的是,目驗結論可能存在主觀性差異,因此現代專業領域常建議輔以儀器檢測進行雙重驗證。
“目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目驗”指通過親眼觀察或直接見證來驗證事物,核心含義為“目擊;親眼驗證”。例如古籍中描述“目驗其事”,即強調對事件的直接見證。
部分資料提到“目驗”可指僅用肉眼查看或檢驗(如“目驗産品”),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引申。
該詞多用于書面語,近義詞包括“目睹”“親見”,反義詞如“臆測”。需注意其與“目擊”的細微差異:“目擊”側重事件發生時的在場見證,而“目驗”更強調通過觀察進行驗證的過程。
礙難遵命保護抱神悲怒布帆無恙抄取赤縣神州懘籥蟲尾出名脞談擋牌點筆範史浮疎負險赅通格來挂甲光行差合二為一宏奧魂樓家伎皛飯教父夾日嗟頌舊唱镌谯郡倅炕幾砊礚客邪斂辔煉指靈桌麻劄刀噴氣匹夫勇洽浃遷種熱帶風暴認實溶彙塞噎散懶三思而行商氣韶晖繩技盛世碳素鋼踏踢條直外重文翮詳看些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