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雇傭形式募集兵員的制度。與“征兵制”相對。
募兵制是以雇傭形式募集兵員的軍事制度,與“征兵制”相對,其核心特征是通過自願應募而非強制征發來組建軍隊。以下從定義、曆史發展和實施特點三方面展開詳細說明:
募兵制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時期,由軍事家吳起首創。他通過招募而非傳統征發形式,組建了列國首支特種精銳部隊“武卒”。這一制度的特點是士兵以職業化、有償服役為主,國家通過支付軍饷或提供其他待遇吸引民衆自願參軍。
需要說明的是,募兵制在不同朝代的具體形式有所差異。例如西漢雖以征兵制為主,但漢武帝時期的“八校”部隊已采用募兵制;明代衛所制衰落後,募兵制再度成為主流。
《募兵制》是指國家根據需要通過廣泛征募平民或公民作為士兵的制度。募兵制的實施可以增加兵員數量、提高軍事力量,以應對國家安全和防禦的需要。
《募兵制》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力”和“纟”,其中“力”是部首,表示與力相關的詞,而“纟”是漢字的舊部首,表示與繩線有關的詞。根據《康熙字典》的拆分規則,該詞的總筆畫數是22。
《募兵制》這個詞源于古代漢字,其中“募”字在古時候的寫法是“⿱⺦木”,表示招募、征用。而“兵”字的古代寫法是“⿰⺌及”,表示士兵、軍人。而“制”字在古代寫法是“⿱辶/⻍十”或“⿰⻍十”或“⿰木⻌”,表示制度、規定。
《募兵制》這個詞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是「募兵制」。
在古代漢字中,“募”字的寫法是“⿰⻍木”,“兵”字的寫法是“⺌及”,“制”字的寫法是“⿱禾刂”或“⿰禾刂”。
1. 為了應對敵國的威脅,國家開始實行募兵制,加大軍事力量的建設。
2. 部隊正在進行募兵活動,希望能吸引更多有志于保家衛國的人參軍入伍。
- 兵員:指服役或在軍隊中從事軍事工作的人員。
- 軍事:指與軍隊、戰争、武器等有關的事物或活動。
- 征募:指通過公告、招募等方式吸引人員加入軍隊或從事特定活動。
- 征兵制:與募兵制類似,都是指國家通過征募平民或公民作為士兵的制度。
- 兵役制:指軍隊對公民進行兵役征召、照顧和管理的制度。
- 繳兵制:指在特定情況下,國家要求士兵交還武器、解除軍籍,退出現役,不再從事軍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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