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曆正的屬官,專司春分、秋分。《左傳·昭公十七年》:“ 玄鳥氏 ,司分者也。” 杜預 注:“玄鳥,燕也,以春分來,秋分去。” 孔穎達 疏:“此鳥以春分來,秋分去,故以名官,使之主二分。”
(2).泛指曆法官。《文選·顔延之<皇太子釋奠會作>詩》:“正殿虛筵,司分簡日。” 劉良 注:“司分,主曆之官也。”
(3).謂由曆法官頒布節氣。 唐 王諲 《南至雲物賦》:“北風戒節,南至司分。”
“司分”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曆正的屬官,專司春分、秋分
這是其最原始的釋義,源自《左傳·昭公十七年》中“玄鳥氏,司分者也”的記載。玄鳥(即燕子)因春分飛來、秋分離去,故以“司分”命名掌管二分節氣的官職,負責觀測和記錄春分、秋分的時令變化。
泛指曆法官
隨着詞義擴展,“司分”可代指所有負責曆法制定與節氣推算的官員,強調其職責與天文曆法相關。
由曆法官頒布節氣
此義項側重動作描述,指曆法官通過觀測天象後正式發布節氣信息的行為,體現了古代曆法對農事和社會活動的重要指導作用。
補充說明:
“司分”一詞的結構中,“司”意為執掌,“分”指節氣劃分,整體凸顯古代官職與自然規律的緊密關聯。其曆史背景可追溯至先秦時期,反映了古人對天文現象的觀察與制度化管理。
司分這個詞是指人們對事物進行評定、劃分或分配的意思。
司分的拆分部首是 “⺮”和“⺼”,整個字共有五個筆畫。
司分是由“司”和“分”兩個字組合而成的,其中,“司”是指管理、執掌的意思,而“分”是指劃分、分開的意思,兩個字合在一起就構成了司分。
司分的繁體字是「司分」。
在古代,司分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其中,“司”字的上方會加上一個“又”字,表示手的形象,以強調司掌的意思;而“分”字則會将“刀”字寫成“刂”,表示劃分的意思。
1. 他負責司分這批産品的劃分工作。
2. 這位經理非常擅長司分,能将工作合理分配給不同的團隊成員。
司分沒有太多的組詞,但可以與其他詞語結合使用,如司分權、司分責。
司分的近義詞包括:劃分、評定、分派。
司分的反義詞包括:集中、歸并、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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