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默契;暗相投合。《晉書·慕容垂載記》:“寵踰宗舊,任齊懿藩,自古君臣冥契之重,豈甚此邪?” 宋 蘇轼 《朱壽昌梁武忏贊偈》:“母子天性,自然冥契,如磁石鍼,不謀而合。” 明 李贽 《送鄭大姚序》:“君豈亦學 黃 老 而有得者耶?抑天資冥契,與道合真,不自知其至於斯也。” 馬其昶 《<古文辭類纂标注>序》:“讀之久,而吾之心與古人之心冥契焉,則往往有神解獨到。”
(2).指天機,天意。《舊唐書·高祖紀》:“然 李氏 将興,天祚有應,冥契深隱,妄肆誅夷。”
(3).指意氣相投的知音好友。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傷逝》:“﹝ 支道林 ﹞謂人曰:‘昔匠石廢斤於 郢 人, 牙生 輟弦於 鐘子 ,推己外求,良不虛也。冥契既逝,發言莫賞,中心藴結,餘其亡矣。’” 清 黃景仁 《哭龔梓樹》詩之二:“十年舊雨阻 燕 雲,把袂俄驚冥契分。”
(4).指内心的至誠。 唐 駱賓王 《靈泉頌》:“顧我罔極,因心感至,冥契動天,甘泉湧地,泠泠無竭,蒸蒸不匱。”
(5).在陰間締結的婚約。《宣和書譜·小字三教經》:“ 彩鸞 泣謝,諭 蕭 曰:與汝自有冥契,今當往人世矣。”
冥契(míng qì)是漢語中具有哲學意蘊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層次:
一、本義解析
《漢語大辭典》将其定義為"幽深的契合",本指人與事物之間超越言語的默契,如《宋書·謝靈運傳》"顯晦冥契,謂之神交"(來源: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辭典》1998年版)。詞根"冥"取《說文解字》"幽也"之意,強調不可見的深層聯繫;"契"據《爾雅》釋為"合也",指雙方達成的一緻性。
二、宗教哲學延伸
在道教典籍中,該詞特指天人感應,《雲笈七籤》載"冥契大道,與真宰同遊",描述修道者與自然法則的深層融合(來源:中華書局《道教大辭典》2003年修訂版)。佛教禅宗則引申為心印相傳,《五燈會元》有"以心傳心,皆憑冥契"的表述。
三、文學審美應用
宋代文人将之發展為藝術創作理論,梅堯臣《林和靖先生詩集序》提出"冥契象外,得其環中",指詩人通過直覺把握物象本質(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宋詞鑒賞辭典》2010年版)。這種用法在明清畫論中演變為"筆墨冥契造化"的創作觀。
“冥契”是一個多義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部分低權威性資料提到“冥契”可能作為結拜憑證(如拜鬼結義),但此用法未見于主流文獻,需謹慎考據。
“冥契”的核心意義圍繞“無形契合”展開,既可描述人際默契、天意安排,也可指向民俗中的陰間契約。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文學與曆史文獻中多用于抽象表達,而民俗場景則具象化為儀式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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