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天命,自然的法則。《六韬·龍韬》:“因能受職,各取所長……審知命理,殊能異技,萬事畢矣。”
(2).命運,指生死、貧富和一切遭遇。 唐 沉千運 《贈史修文》詩:“豈曰無其才,命理應有時。” 魯迅 《僞自由書·“有名無實”的反駁》:“這是不懂命理, 中國 人生成是苦命的。”
(3).算命之術。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五》:“ 虞 因問之曰:‘吾於命理,自謂頗深。嘗推某當大貴,而竟無驗。君司録籍,當知其由?’”
(4).命令治獄之官。《禮記·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 鄭玄 注:“理,治獄官也。”
命理,作為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指關于人生命運規律的理論或學說。它源于中國古代哲學與占卜文化,主要通過對個人出生時間(生辰八字)、陰陽五行、天幹地支等要素的推算與分析,試圖解釋人的命運走向、性格特征、吉兇禍福等人生軌迹。以下從詞典釋義與學術角度詳細解析: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定義:
命理(mìng lǐ):指迷信的人認為人的生死、貧富、禍福等由命運決定的道理;也指推算命運吉兇的學術(如八字、紫微鬥數等)。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 《現代漢語詞典》[M]. 北京:商務印書館, 2016: 908.
命理學說可追溯至先秦時期的陰陽五行思想與漢代谶緯之學,成熟于唐宋時期。其理論體系以《易經》 為哲學根基,結合天幹地支、五行生克、星象曆法等構建而成。例如:
八字命理(四柱推命)以人出生的年、月、日、時四組幹支(共八字)為基準,通過五行旺衰、十神關系等推斷命運。
來源:張岱年. 《中國哲學大綱》[M].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7.
陰陽五行
萬物分陰陽(對立統一),五行(金木水火土)的相生相克關系構成命理分析的基礎邏輯。
公式示例:相生關系為 $木 rightarrow 火 rightarrow 土 rightarrow 金 rightarrow 水 rightarrow 木$;相克關系為 $木 rightarrow 土 rightarrow 水 rightarrow 火 rightarrow 金 rightarrow 木$。
天幹地支與四柱八字
來源:黃一農. 《社會天文學史十講》[M]. 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 2004.
十神與格局
通過日幹(出生日的天幹)與其他幹支的關系,定義“比肩”“正官”“食神”等十神,進而判斷個人社會關系、事業財運等。
來源:洪丕谟, 姜玉珍. 《中國古代算命術》[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
當代學界将傳統命理視為文化遺産 與民俗現象,而非科學預測工具。其價值在于:
來源:李亦園. 《宗教與神話論集》[M]. 台北:立緒文化, 1998.
來源:遊乾桂. 《中國命理學與現代心理》[J]. 心理學探新, 2005(3): 12-16.
命理學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研究人生命運規律的學科,其核心是通過特定方法推測個體性格、運勢及人生軌迹。以下是綜合多來源信息的詳細解釋:
基本概念
命理指通過人的出生時間(如生辰八字)、地理環境等要素,結合天幹地支、五行等理論,推測命運吉兇的學問。其本質是對自然法則與人類社會的映射,試圖解釋個體在特定時空下的生命軌迹。
曆史淵源
起源于古代星相學,後發展為以《周易》為基礎的術數分支。唐代文獻中已有“命理應有時”的記載(),明清時期形成較系統的八字命理體系。
基礎要素
主要流派
包括八字命理、紫微鬥數、占星術等,其中八字命理應用最廣。
社會功能
反映中國傳統民俗中對“天命觀”的認同,如“官本位”思想在命理中體現為“貴為第一好命”。曆史上常用于婚嫁、擇業等重大決策參考。
科學争議
現代科學認為命理缺乏實證依據,但其作為文化遺産仍具有社會學研究價值。部分學者主張将其視為探索生命規律的哲學工具,而非決定論。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推算方法或曆史演變,可查閱《周易》、曆代命理典籍及相關學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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