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天命,自然的法則。《六韬·龍韬》:“因能受職,各取所長……審知命理,殊能異技,萬事畢矣。”
(2).命運,指生死、貧富和一切遭遇。 唐 沉千運 《贈史修文》詩:“豈曰無其才,命理應有時。” 魯迅 《僞自由書·“有名無實”的反駁》:“這是不懂命理, 中國 人生成是苦命的。”
(3).算命之術。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五》:“ 虞 因問之曰:‘吾於命理,自謂頗深。嘗推某當大貴,而竟無驗。君司録籍,當知其由?’”
(4).命令治獄之官。《禮記·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 鄭玄 注:“理,治獄官也。”
命理學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研究人生命運規律的學科,其核心是通過特定方法推測個體性格、運勢及人生軌迹。以下是綜合多來源信息的詳細解釋:
基本概念
命理指通過人的出生時間(如生辰八字)、地理環境等要素,結合天幹地支、五行等理論,推測命運吉兇的學問。其本質是對自然法則與人類社會的映射,試圖解釋個體在特定時空下的生命軌迹。
曆史淵源
起源于古代星相學,後發展為以《周易》為基礎的術數分支。唐代文獻中已有“命理應有時”的記載(),明清時期形成較系統的八字命理體系。
基礎要素
主要流派
包括八字命理、紫微鬥數、占星術等,其中八字命理應用最廣。
社會功能
反映中國傳統民俗中對“天命觀”的認同,如“官本位”思想在命理中體現為“貴為第一好命”。曆史上常用于婚嫁、擇業等重大決策參考。
科學争議
現代科學認為命理缺乏實證依據,但其作為文化遺産仍具有社會學研究價值。部分學者主張将其視為探索生命規律的哲學工具,而非決定論。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推算方法或曆史演變,可查閱《周易》、曆代命理典籍及相關學術研究。
命理(mìng lǐ)是中國古代哲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指的是根據人的出生年、月、日、時等信息,通過推算命運和運勢的學科。命理學認為,人的一生受到先天的因素所影響,通過對命理的研究和分析,可以推測個人的性格、命運和吉兇。
命理的部首是“卩”(卩字怎麼讀請參考具體用法),筆畫數為5畫。
命理一詞最早出現在漢代的文獻中。《漢書·藝文志》記載了命理學家劉孟讓的著作《命妙經》。自此以後,命理逐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并在後來的曆史時期得到了發展和完善。
命理的繁體字為「命理」,沒有發生變化。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命理的寫法有所差異,可以簡化為「命理」的字形,也可以加上一點作為标記,寫為「命・理」。
1. 通過命理的推算,他得知自己的財運和事業将會蓬勃發展。
2. 遵循命理對自己進行性格和命運分析,可以獲取一定的啟示。
1. 命理學:指的是研究命理的學科。
2. 命理師:指的是掌握命理學知識并能夠給人預測命運的人。
3. 命理預測:指的是根據命理學的理論進行的對個人命運的推測和預測。
1. 命運學:指的是研究命運的學科,與命理學類似。
2. 曆命學:指的是根據個人的出生年、月、日等信息,推算命運和運勢的學科。
沒有明确的反義詞與命理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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