靡靡之樂的意思、靡靡之樂的詳細解釋
靡靡之樂的解釋
[lewd music or song;beguiling tunes;soft,effiminate music] 古指亡國的聲樂。現指淫6*靡而不健康向上的庸俗音樂。亦作“靡靡之音”
詳細解釋
同“ 靡靡之音 ”。《韓非子·十過》:“此 師延 之所作,與 紂 為靡靡之樂也……先聞此聲者,其國必削。”
詞語分解
- 靡靡的解釋 .猶遲遲。遲緩貌。《詩·王風·黍離》:“行邁靡靡,心中搖搖。” 毛 傳:“靡靡,猶遲遲也。”.引申為逐漸,漸漸。 晉 陶潛 《己酉歲九月九日》詩:“靡靡秋已夕,凄凄風露交。” 元 鄭彜 《續蘭亭會
- 樂的解釋 樂 (樂) è 歡喜,快活:快樂。樂境。樂融融。樂不可支。其樂無窮。樂觀(精神愉快,對事物的發展充滿信心)。樂天(安于自己的處境而沒有任何憂慮)。 使人快樂的事情:取樂。逗樂。 對某事甘心情願:樂此不疲。樂善好(刼 )施。 笑:這事太可樂了。 憂苦哀悲 樂 (樂) è ㄩㄝˋ 聲音,和諧成調的:音樂。聲樂。樂池。樂音(有一定頻率,和諧悅耳的聲音)。樂歌(.音樂與歌曲;.有音樂伴奏的歌曲)。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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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解析
靡靡之樂,漢語成語,讀音為mǐ mǐ zhī yuè,指柔弱、頹廢、萎靡不振的音樂。其核心含義在于形容音調柔弱無力、格調低俗,令人喪失意志的音樂類型。
詳細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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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源解析
“靡靡”本義指草木隨風倒伏的樣子(《說文解字》),引申為“柔弱、頹廢、不振作” ;“樂”即音樂。合稱指代缺乏陽剛之氣、消磨人意志的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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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典故與批判性
最早見于《韓非子·十過》:“此師延之所作,與纣為靡靡之樂也。” 描述商纣王沉迷享樂時演奏的頹廢音樂,後成為亡國之音 的代稱。儒家文化中常将其與“鄭衛之音”(春秋時期鄭國、衛國的民間音樂)并論,視為違背禮教、敗壞心志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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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内涵
- 美學特征:節奏緩慢纏綿,旋律柔媚無力。
- 社會影響:古代文獻多強調其消極作用,如《史記·殷本紀》稱纣王“好酒淫樂……使師涓作新淫聲,北裡之舞,靡靡之樂”,認為此類音樂導緻統治者荒廢朝政。
- 現代延伸:現也用于批判某些内容空洞、情感低俗的流行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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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源概念辨析
- 鄭衛之音:春秋時期被斥為“淫樂”的地方音樂,與“靡靡之樂”均含道德貶義。
- 亡國之音:直接關聯政權衰亡的音樂象征,如陳後主《玉樹後庭花》亦被歸此類。
權威文獻參考:
-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定義“靡靡”為“柔弱不振,委靡頹廢”,引《韓非子》為典源。
- 《辭源》(修訂本):強調其“頹廢淫蕩”的音樂性質及曆史批判背景。
- 《中國古代音樂史稿》(楊蔭浏著):分析商周時期“靡靡之樂”的社會文化成因及禮樂制度對其的排斥。
注:因古籍原文數據庫訪問限制,部分文獻鍊接未提供,建議通過權威學術平台(如中國知網、中華經典古籍庫)檢索《韓非子》《史記》相關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
“靡靡之樂”是一個漢語成語,指柔弱、頹靡的音樂或娛樂活動,常帶有貶義,強調其缺乏精神内涵或道德價值。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含義
“靡靡”意為柔弱、放縱、頹廢,“之樂”即音樂或娛樂。合起來指低俗、淫靡且不健康的音樂或娛樂形式,常與亡國、堕落等負面意象關聯。現代多用于批評缺乏積極意義的文藝作品。
2.曆史出處與典故
- 古代文獻:最早見于《韓非子·十過》和《史記·殷本紀》,均提到商纣王命樂師創作“靡靡之樂”,沉溺聲色導緻國家衰敗。
- 典型例子:如商纣王與妲己的典故,常被引用為縱欲亡國的象征。
3.詞義演變
- 古代:專指亡國之音,如《魏書·樂志》提到“邪音間起,則有爛漫靡靡之樂興焉”。
- 現代:泛指一切頹廢、色情或低俗的音樂及娛樂,如指出其“缺乏精神内涵和道德價值”。
4.近義詞與反義詞
- 近義詞:靡靡之音、靡靡之聲(均強調頹廢低俗)。
- 反義詞:陽春白雪(指高雅藝術)。
5.使用場景
- 批評文藝作品:如形容某些音樂或影視作品内容低俗。
- 警示意義:用于提醒勿沉溺享樂,如提到“忽視更重要的事情”。
該成語承載了曆史批判色彩,既可用于描述具體音樂類型,也可引申為對不良文化現象的批評。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可參考《韓非子》《史記》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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