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開奏章糾舉内容,讓被彈劾的人知道而服罪。《漢書·何武傳》:“﹝ 何武 ﹞遷 揚州 刺史,所舉奏二千石長吏必先露章,服罪者為虧除,免之而已;不服,極法奏之,抵罪或至死。” 唐 權德輿 《太子太傅貞憲趙憬神道碑》:“絜矩以杜奇衺,露章而無吐茹。”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話》卷七:“ 雍正 六年,奉旨,停止科道密奏,各用露章。又奉旨,露章之外,亦準密奏。”
(2).泛指上奏章。 唐 元稹 《唐南陽郡王贈某官碑文銘》:“ 憲宗皇帝 不得已下誅詔。不浹日,露章自 潤 曰:‘十月十二日, 錡 就擒,從亂者無遺餘。’”《新唐書·康承訓傳》:“﹝ 龐勛 ﹞遣僞将屯 柳子 ,屯 豐 ,屯 滕 ,屯 沛 ,屯 蕭 ,以張其軍,乃露章求節度使。”
(3).用指奏章。 清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一:“今人稱督撫糾參之本曰露章。”
“露章”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如下:
公開奏章糾舉内容
指官員在彈劾他人時,先将奏章内容公開,讓被彈劾者知曉并服罪。這一做法最早見于《漢書·何武傳》,記載何武任揚州刺史時“所舉奏二千石長吏必先露章”。清代阮葵生《茶馀客話》也提到雍正時期科道官員“各用露章”。
泛指上奏章
唐代元稹在《唐南陽郡王贈某官碑文銘》中描述憲宗皇帝“露章自潤”,即通過奏章上報事件進展。此用法擴展了“露章”的範疇,不限于彈劾,而是泛指一切上奏行為。
代指奏章本身
清代劉獻廷《廣陽雜記》提到“督撫糾參之本曰露章”,此處“露章”直接指代奏章這一文書形式。
補充說明
該詞體現了古代政治制度中“公開透明”的治理理念,尤其在彈劾程式中,通過提前公示内容促使被彈劾者主動認罪,減少司法成本。其詞義演變從具體行為(公開彈劾)逐漸泛化為一般性上奏,再到指代文書本身,反映了語言的曆史適應性。
(參考來源:、4、8等綜合信息)
露章是一個表示文字或文體的詞語,在不同的語境中有不同的含義和用法。以下是對露章的拆分、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組詞、近義詞、反義詞等方面進行詳細的解釋。
露章的拆分可以分為兩個部分:露(雨)和章(立)。其中,“雨”是由三個筆畫組成,“立”是由五個筆畫組成。
露章一詞來源于唐代白居易的詩作《賦得古原草送别》,其中有句詩“衣帶露華濃不語,青樓十二章。”章在這裡指的是文學篇章,後來也就用來泛指文字或文體。
露章的繁體字是「露章」,與簡體字寫法相同。
在古時候,露章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變化,但由于缺乏确切的曆史記錄,我們無法确定古代寫法的具體形态。
以下是幾個例句,以幫助更好地理解露章的用法:
露章可以作為一個詞語或字詞的一部分來進行組詞,例如:章節、章程、卷章、篇章等。
在表示文字或文體方面,與露章意思相近的詞語有:露脈、顯章、表現等。
相對于露章這一正向概念,在表示文字或文體方面,可以使用的反義詞有:藏章、掩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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