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开奏章纠举内容,让被弹劾的人知道而服罪。《汉书·何武传》:“﹝ 何武 ﹞迁 扬州 刺史,所举奏二千石长吏必先露章,服罪者为亏除,免之而已;不服,极法奏之,抵罪或至死。” 唐 权德舆 《太子太傅贞宪赵憬神道碑》:“絜矩以杜奇衺,露章而无吐茹。”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七:“ 雍正 六年,奉旨,停止科道密奏,各用露章。又奉旨,露章之外,亦准密奏。”
(2).泛指上奏章。 唐 元稹 《唐南阳郡王赠某官碑文铭》:“ 宪宗皇帝 不得已下诛詔。不浹日,露章自 润 曰:‘十月十二日, 錡 就擒,从乱者无遗餘。’”《新唐书·康承训传》:“﹝ 庞勛 ﹞遣伪将屯 柳子 ,屯 丰 ,屯 滕 ,屯 沛 ,屯 萧 ,以张其军,乃露章求节度使。”
(3).用指奏章。 清 刘献廷 《广阳杂记》卷一:“今人称督抚纠参之本曰露章。”
“露章”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含义如下:
公开奏章纠举内容
指官员在弹劾他人时,先将奏章内容公开,让被弹劾者知晓并服罪。这一做法最早见于《汉书·何武传》,记载何武任扬州刺史时“所举奏二千石长吏必先露章”。清代阮葵生《茶馀客话》也提到雍正时期科道官员“各用露章”。
泛指上奏章
唐代元稹在《唐南阳郡王赠某官碑文铭》中描述宪宗皇帝“露章自润”,即通过奏章上报事件进展。此用法扩展了“露章”的范畴,不限于弹劾,而是泛指一切上奏行为。
代指奏章本身
清代刘献廷《广阳杂记》提到“督抚纠参之本曰露章”,此处“露章”直接指代奏章这一文书形式。
补充说明
该词体现了古代政治制度中“公开透明”的治理理念,尤其在弹劾程序中,通过提前公示内容促使被弹劾者主动认罪,减少司法成本。其词义演变从具体行为(公开弹劾)逐渐泛化为一般性上奏,再到指代文书本身,反映了语言的历史适应性。
(参考来源:、4、8等综合信息)
露章是一个表示文字或文体的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含义和用法。以下是对露章的拆分、来源、繁体、古时候汉字写法、例句,以及组词、近义词、反义词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解释。
露章的拆分可以分为两个部分:露(雨)和章(立)。其中,“雨”是由三个笔画组成,“立”是由五个笔画组成。
露章一词来源于唐代白居易的诗作《赋得古原草送别》,其中有句诗“衣带露华浓不语,青楼十二章。”章在这里指的是文学篇章,后来也就用来泛指文字或文体。
露章的繁体字是「露章」,与简体字写法相同。
在古时候,露章的汉字写法可能有所变化,但由于缺乏确切的历史记录,我们无法确定古代写法的具体形态。
以下是几个例句,以帮助更好地理解露章的用法:
露章可以作为一个词语或字词的一部分来进行组词,例如:章节、章程、卷章、篇章等。
在表示文字或文体方面,与露章意思相近的词语有:露脉、显章、表现等。
相对于露章这一正向概念,在表示文字或文体方面,可以使用的反义词有:藏章、掩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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