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舅父之子年幼于己者。 唐 韓愈 《柳子厚墓志銘》:“葬 子厚 於 萬年 之墓者,舅弟 盧遵 。”
(2).口語亦稱妻子之弟為舅弟。參見“ 舅兄 ”。
“舅弟”是漢語親屬稱謂中具有明确指向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妻子的弟弟,即“妻弟”的别稱。這一稱謂在不同曆史時期和方言區存在用法差異,以下從語義溯源、用法規範及文化背景三個角度進行解析:
一、語義溯源與曆史用法
“舅”在古漢語中本指母親的兄弟,如《爾雅·釋親》載“母之晜弟為舅”。而“舅弟”一詞最早見于《稱謂錄》等古代禮制文獻,特指妻子家族中的男性平輩親屬。在宗法制度下,該稱謂強調姻親關系的倫理定位(來源:漢典網)。
二、現代漢語規範用法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舅弟”屬于方言稱謂,主要通行于吳語區、西南官話區,指稱妻子的弟弟,與普通話“内弟”同義。其構詞法遵循“從妻稱”原則,即通過妻子視角界定親屬關系(來源:《現代漢語詞典》)。
三、方言區文化差異
在北方方言中,該親屬關系多稱“小舅子”,而“舅弟”在蘇滬方言中保留更完整的古漢語特征。這種差異反映了婚姻制度對語言演變的塑造作用,如《中國親屬稱謂的文化透視》指出,稱謂差異常與地方婚俗密切相關(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需特别注意,“舅弟”不可與“外甥”(姐妹之子)混淆,二者分屬姻親與血親的不同範疇。該稱謂至今仍常見于地方志、族譜等文獻,是研究漢語親屬稱謂系統的重要樣本。
“舅弟”是一個漢語稱謂詞,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分為兩類:
舅父之子年幼于己者
指母親的兄弟(舅父)所生的兒子,且年齡比自己小。這一用法在古代文獻中較為常見,例如唐代韓愈在《柳子厚墓志銘》中提到“舅弟盧遵”,即指柳宗元舅父的幼子。
口語中妻子的弟弟
現代口語中,“舅弟”也用于稱呼妻子的弟弟(即“小舅子”),與“舅兄”(妻子的哥哥)形成對應關系。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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