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語本《藝文類聚》卷四三《古東飛伯勞歌》:“東飛伯勞西飛燕, 黃姑 、 織女 時相見。”後因稱離别為分飛。 晉 幹寶 《搜神記》卷十六:“君是生人,我鬼也……既已分飛,将何表信于郎?” 宋 徐铉 《送蕭尚書緻仕歸廬陵》詩:“江海分飛二十春,重論前事不堪聞。”《剪燈馀話·江廟泥神記》:“徒使鸞鳳分飛,燕鴻交避,悠悠長恨,耿耿遐思。” 清 汪懋麟 《懷石林》詩之二:“憶昔分飛九月中,霜風搖落菊花叢。”《*********自傳·複入軍籍》:“與相處十月的同事暫時告别,以為十天後可以再相見,怎知從此東西分飛,永不再面。”
分飛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文學色彩的複合詞,主要包含以下三層釋義:
一、詞義解析 "分飛"由"分"與"飛"兩個語素構成,本義指鳥類向不同方向飛離。《漢語大詞典》釋義為"離散",特指夫妻或伴侶分離。該詞常見于"勞燕分飛"的固定搭配中,其中"勞"指伯勞鳥,"燕"指燕子,兩種候鳥遷徙方向相異,形成鮮明意象。
二、詞源演變 該詞最早見于南朝徐陵編《玉台新詠·東飛伯勞歌》:"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見",通過候鳥的飛行軌迹隱喻人間離别。唐代李白在《雙燕離》中寫道:"雙燕複雙燕,雙飛令人羨。玉樓珠閣不獨栖,金窗繡戶長相見。柏梁失火去,因入吳王宮。吳宮又焚蕩,雛盡巢亦空。憔悴一身在,孀雌憶故雄。雙飛難再得,傷我寸心中。"進一步強化了分飛意象與情感關聯。
三、現代應用 在現代漢語中,"分飛"多用于文學作品描述夫妻離異、情侶分手或至親分離。例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列為書面語詞,标注為動詞,強調分離的不可逆性。該詞常與"勞燕"構成四字格,形成穩固的語義場,常見于司法文書、報刊文學等正式語境。
“分飛”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分飛”指離别或分散,常用于描述人與人之間的分别,如朋友分手、夫妻離異,也可引申為事物或群體的分散。例如:“勞燕分飛”比喻夫妻或情侶分離。
該詞最早出自《藝文類聚》引用的《古東飛伯勞歌》:“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見。”後以“分飛”代指離别。晉代幹寶《搜神記》中也有“既已分飛,将何表信”的用法。
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古籍引用,可參考《藝文類聚》《搜神記》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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