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古代樂器統稱八音,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八類。鐘、鈴等屬金類,笙、竽等屬匏類。因以“金匏”泛指樂器。《文選·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詩序>》:“葆佾陳階,金匏在席。” 呂向 注:“金匏,皆樂器也。” 南朝 梁簡文帝 《南郊頌》序:“金匏既動,望蜿蟬之遊龍。”
金匏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本義與器物分類 金匏源自古代八音分類法,指金屬與匏類樂器的合稱。《周禮·春官》記載“金石土革,絲木匏竹”八音中,“金”指鐘、镈等金屬樂器,“匏”指笙、竽等葫蘆制吹奏器(來源:《漢語大詞典》)。二者組合代表禮樂制度中的重要器樂類别。
二、禮樂文化象征
三、文學意象拓展 在詩詞中衍生出雙重意象:
該詞演變體現中國古代“器以載道”的文化特征,其考釋需結合訓诂學與音樂考古學成果。
“金匏”是我國古代對樂器的統稱,源自“八音”分類體系中的兩類材質,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金”指金屬類樂器(如鐘、鈴),發音清亮;“匏”指葫蘆類植物制成的吹奏樂器(如笙、竽),音色渾厚。二者合稱“金匏”,代指古代禮樂中不同材質的樂器組合。
曆史背景
根據“八音”分類法,樂器按材質分為:
“金匏”一詞既反映了古代樂器的材質分類,也承載了禮樂文化中“聲形兼備”的象征意義,常用于詩文或典籍中描述莊重的音樂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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