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妖精鬼怪。 晉 王嘉 《拾遺記·前漢上》:“勿輕萬乘之尊,惑此精魅之物。” 唐 王度 《古鏡記》:“然陰念此樹當有精魅所託,人不能除,養成其勢。” 清 龔自珍 《與人箋》五:“駁者成鱗角,怪者成精魅,和者成參苓,華者成梅芝。”
“精魅”是一個源自中國傳統文化的複合詞,主要含義和用法如下:
“精魅”指代妖精鬼怪,通常指具有超自然能力的非人類存在,常與災禍、迷惑等負面意象關聯。該詞由“精”(指自然物久化而成的靈體)和“魅”(指迷惑人心的妖邪)組合而成。
在道家觀念中,精魅屬于“非人”的異類存在,常遊走人間作祟。先秦時期已有相關記載,漢代形成“魑魅”“鬼魅”“精魅”三組核心概念,代表不同種類的妖邪。
提到“精魅”有“精緻迷人”的引申義,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古籍及主流辭書,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誤讀。建議以傳統釋義為主。
(綜合來源:漢典、滬江詞典、道家研究文獻)
精魅(jīng mèi)是一個意思神秘而迷人的詞語,它形容的是某種讓人着迷的、有魅力的事物或人。
拆分部首和筆畫:精(心字旁,4畫)+ 魅(鬼字旁,13畫)。
來源:精魅一詞最早出現在《晉書·郎顗傳》中,用來形容郎顗的風采美貌,後來逐漸引申為一種悅人心魂的魅力。
繁體:精鬘。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在古代,精魅這個詞的寫法沒有太大變化,保持着現代漢字的形态。
例句:他的琴藝出神入化,吸引了許多聽衆,真可謂是一位精魅的音樂家。
組詞:精彩、精巧、魅力、魅力四溢、迷魂、迷人等。
近義詞:美麗、迷人、吸引人、迷人等。
反義詞:平凡、普通、丑陋、無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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