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入神,精神專注。《梁書·王筠傳》:“思力所該,一至乎此,歎服吟研,周流忘念。”
“忘念”一詞在中文中有兩個主要層面的解釋,需結合語境理解:
一、核心含義(基于權威詞典解釋)
拼音為wàng niàn,本義指精神高度專注、進入忘我狀态。例如《梁書·王筠傳》中“周流忘念”,形容沉浸于詩文創作中忘卻雜念的狀态。佛學經典中也有類似用法,如鸠摩羅什所言“不忘念”指保持清醒覺知。
二、延伸與補充解釋
三、用法示例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選擇釋義,古典文獻中優先采用“專注”本義。
《忘念》是一個常用的詞彙,在漢語中表達的意思是指忘記或不再思念。當一個人不再記得或不再思念某人或某事時,可以使用這個詞彙去形容。
《忘念》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心”和“言”。其中,“心”是指心髒,表示與内心、情感相關;“言”是指言語,表示與語言、思念相關。總筆畫數為9畫。
《忘念》是一個由兩個獨立的詞彙組成的詞語。其中,“忘”一詞在古代漢語中表示忘記,而“念”一詞表示思念。将這兩個詞合并使用,構成了“忘念”這個詞彙。
在繁體字中,“忘念”的寫法與簡體字保持一緻,沒有變化。
在古代漢字中,對于《忘念》這個詞組,有時候也會以不同的形式寫出來。例如,在古代文獻中,可以看到“忘念”被寫作“忘悃”或“忘懇”,這些寫法在古代用來表達忘記或不再思念的意思。
以下是一些使用《忘念》的例句:
1. 我已經忘念了他曾經對我的傷害。
2. 她終于忘念了過去的痛苦,重新開始了新的生活。
3. 他的離去讓我無法忘念。
與《忘念》相關的詞彙有:
1. 忘記:表示遺忘或不再記得某人或某事。
2. 忘形:表示情緒激動或沉浸在某種境界之中而忘記自己。
3. 忘年之交:表示不計年齡差異的友誼。
與《忘念》相近的詞彙有:
1. 忘記、遺忘:表示不再記得某人或某事。
2. 遺忘、忘懷:表示難以記起或不再思念某人或某事。
與《忘念》相反的詞彙有:
1. 記得、懷念:與忘記或不再思念相反,表示記得或思念某人或某事。
2. 紀念、追憶:表示通過特定活動或回憶來懷念某人或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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