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光彩的金子。《文選·張衡<南都賦>》:“其寶利珍怪,則金彩玉璞,隨珠夜光。” 李善 注:“彩,金之彩也。” 宋 何薳 《春渚紀聞·雜書琴事》:“ 秦 漢 之間,所制琴品多飾以犀王金彩,故有瑤琴緑綺之號。”
(2).猶光彩。 瞿秋白 《赤都心史》十一:“四壁輝煌金彩,中間成一十字甬道。”
金彩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意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一、詞義解析 “金”指黃金或金色,象征貴重與光明;“彩”意為顔色、光澤或華美裝飾。二字組合後,既指金屬表面的光澤質感,也引申為富麗堂皇的視覺效果。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如《全唐詩》中“金彩鳳皇钗”形容首飾的精美工藝。
二、語義演變
三、權威詞典釋義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0卷第328頁将其定義為:“金屬的光澤;金銀等制成的華美裝飾。”《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674頁收錄為“金色光彩,多用于形容華麗裝飾”。
四、文化象征 在傳統工藝領域,金彩技法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特指陶瓷釉上描金工藝,景德鎮陶瓷博物館藏清代官窯瓷器多見此類技法。民俗研究中,閩南語系保留“金彩”的古語用法,專指婚慶場景的金色裝飾元素。
“金彩”一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且在不同語境中有不同側重點:
指一種用黃金色釉上彩裝飾瓷器的手法,最早可追溯至宋代,尤以定窯金花瓷器著稱。主要特點包括:
注:需注意語境區分。若涉及文物、工藝領域,通常指第一種含義;文學描寫則可能側重第二種。更多工藝細節可參考、5、6的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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