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解擕”。1.分手;離别。 唐 杜甫 《水宿遣興奉呈群公》詩:“異縣驚虛往,同人惜解攜。” 前蜀 韋莊 《贈雲陽縣裴明府》詩:“南北三年一解攜,海為深谷岸為蹊。” 宋 範仲淹 《送歐伯起》詩:“天與神交忽解攜,一溪風月更同誰。” 明 皇甫涍 《西湖歌寄方思道》:“ 信安 使君還舊溪,應對花卮惜解攜。”
(2).指别離之人。 唐 李鹹用 《謝友生遺端溪硯瓦》詩:“得自新知己,如逢舊解攜。”
見“ 解攜 ”。
解攜是漢語古語詞,其核心含義指離别、分手,多用于描述親友或同僚間的分離場景。以下從權威辭書角度詳細解析:
離别之義
《漢語大詞典》釋“解攜”為“分手;離别”,常見于古典詩文。如唐代杜甫《贈别鄭煉赴襄陽》詩:“解攜添别恨,促膝近離筵。”此處“解攜”即指離别時的執手相分。
《王力古漢語字典》進一步說明,“攜”本義為“提”,引申為“牽手”,“解攜”即“松開牽着的手”,形象表達分離動作。
字源解析
二字組合後,“解攜”字面意為“松開相牽之手”,強化離别意象。
唐代文學中的典型用例
劉長卿《苕溪酬梁耿别後見寄》詩:“白雲千裡萬裡,明月前溪後溪。惆怅長沙谪去,江潭芳草萋萋。解攜複何日,煙雨暗重湖。”此處“解攜”寄托重逢無期的怅惘。
宋元後的語義延續
《辭源》引元代張翥《憶吳興》詩:“故人解攜已多年,歸夢時渡苕溪雲。”可見其作為“離别”雅稱的穩定性。
現代漢語中“解攜”已罕用,屬文言殘留詞,常見于仿古文本或學術讨論。需注意其與近義詞“解佩”(解下佩飾相贈)、“解纜”(開船啟程)的差異——“解攜”專指人際分離,不用于物象描寫。
參考資料:
“解攜”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常見于詩詞和文學作品中,主要含義為“離别、分手”。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解攜”由“解”(分開)和“攜”(攜手、同行)組合而成,字面意為“分開原本攜手的狀态”,引申為離别、分别。例如:
多用于描述親友、同僚或知己之間的離别,常見于詩詞以渲染情感。如:
部分文獻中,“解攜”還可代指“别離之人”。例如:
該詞在古籍中偶作“解擕”,但意義一緻。權威性較高的《漢語大詞典》《重編國語辭典》均收錄此詞,釋義為“離别”。
當代語境中已較少使用,多見于古典文學研究或引用。如需表達類似含義,可用“分别”“離别”等現代詞彙替代。
“解攜”是一個承載古典離别情懷的詞彙,通過詩詞中的引用,生動體現了古人對人際情感的細膩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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