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 things offensive to God and reason] 形容極端殘忍狠毒,毫無人性
這個人也太傷天害理了!怎麼拿他老子的屍首暴露一番,來做這個勾當?——清· 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謂做事喪盡天良,違反最基本的道德準則。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呂無病》:“﹝廣文 朱先生 ﹞廉得情,怒曰:‘堂上公以我為天下之齷齪教官,勒索傷天害理之錢,以吮人癰痔者耶!此等乞丐相,我所不能!’”《老殘遊記》第六回:“隻為過於要做官,且急於做大官,所以傷天害理的做到這樣。” 曹禺 《北京人》第一幕:“傷天害理,自己的棺材放在家裡,漆都漆好了,偏把人家老姑娘坑在家裡,不許嫁人!” 歐陽山 《苦鬥》六八:“船家之中有些深明大義的,知道 震南村 中餓死不少人,這運糧去 仙汾市 高價粜出的勾當是傷天害理的行為,就站在一邊,不加幹涉。”
“傷天害理”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shāng tiān hài lǐ,其詳細解釋如下:
“傷”和“害”均指損害,“天”指天道(自然規律或道德準則),“理”指倫理(社會道德規範)。整體形容做事兇惡殘忍、毫無人性,違背道德與良知。
例如:
“像你這樣傷天害理,最後必定會遭到報應!”
成語最早見于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呂無病》:“堂上公以我為天下之龌龊教官,勒索傷天害理之錢,以吮人癰痔者耶!”()。通過文學作品,該成語逐漸成為批評極端惡行的常用表達。
如需更多例句或語境分析,可參考《聊齋志異》或現代文學中的相關用例。
《傷天害理》是一個常用的成語,形容行為極其惡劣,喪盡天良,不顧道德法紀,造成極大的傷害,甚至破壞正常的秩序和規矩。
《傷天害理》共由兩個字組成,其中“傷”字的部首是“人”,總筆畫為7;“害”字的部首是“宀”,總筆畫為10。
《傷天害理》一詞來源于古代文獻,最早出現于明代小說《水浒傳》中。小說描寫了一夥惡棍犯罪的種種惡行,其中就用到了這個成語來形容他們的惡劣行徑。
《傷天害理》(繁體字)
在古代,可以将《傷天害理》寫作“傷天害理”或“傷天害理”。這種寫法和現代的寫法稍有不同,但指代的意思是相同的。
1. 他的行為實在是傷天害理,不得人心。
2. 這場騷亂嚴重傷了民衆的心,真是傷天害理。
傷心、傷害、傷感
作惡多端、罪惡滔天
守法秩序、遵紀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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