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說仙女 吳彩鸾 受谪下山為 文箫 妻,家貧日寫 唐 孫愐 《唐韻》一編,售之以度日。見 唐 裴铏 《傳奇·文箫》。 元 薛昂夫 《朝天曲》曲:“ 采鸞 ,怕寒,甲帳無人伴。 文簫 連累堕人間,賣韻供煙爨。” 清 蔣士铨 《一片石·宴閣》:“小仙 吳彩鸞 自與 文郎 賣韻還山,将近千載。”
“賣韻”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和來源:
基本定義:指過度追求華麗的文辭或音律,重視形式而忽略實質内容,帶有貶義色彩。
曆史故事:源自唐代裴铏《傳奇·文箫》的傳說。仙女吳彩鸾因觸犯天規被貶凡間,與書生文箫成婚。因家貧,她每日抄寫孫愐的《唐韻》售賣以維持生計。這一行為被稱為“賣韻”,元曲《朝天曲》和清代蔣士铨的《一片石》均有引用。
若需進一步分析具體文本中的含義,可結合上下文判斷是引用典故還是批評文風。
“賣韻”一詞是指出售詩文、曲藝等作品的才子或才女。這些作品往往以韻文形式表現,并且以其才華和文采獨特而著名。
根據《康熙字典》,“賣韻”的拆分部首為“卩”和“韋”,總共包含9個筆畫。
“賣韻”一詞最初出現在《莊子·刻意》一篇中,形容楚國的晏嬰通過賣唱謀生而獲得名聲。後來,這個詞逐漸演變成比喻出售自己的文藝作品。
在繁體字中,“賣韻”通常被寫作“賣韻”。
在古代,賣韻的漢字寫法可能存在變化。《莊子·刻意》中的原始寫法是“賣韻”,反映了當時的發音和書寫方式。
1. 他以出色的書法作品在市場上賣韻。
2. 這位畫家已經在藝術界賣韻多年,享有很高的聲譽。
1. 售賣:出售商品或服務。
2. 才子:有才氣的人。
1. 賣藝:指出售自己的才藝展示。
2. 賣弄:以炫耀或表現為目的。
1. 賣身:出賣自己的身體或尊嚴。
2. 買韻:購買他人的文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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