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鞭屍 ”。
亦作“ 鞭屍 ”。《史記·伍子胥列傳》:“及 吳 兵入 郢 , 伍子胥 求 昭王 。既不得,乃掘 楚平王 墓,出其屍,鞭之三百,然後已。”後遂以“鞕屍”謂對有深仇大恨的*********的典實。 唐 元稹 《楚歌》之三:“豈料奔 吳 士,鞭屍 郢 市門。” 清 顧炎武 《子胥鞭平王之屍辨》:“而《季布傳》亦言:‘此 伍子胥 所以鞭 平王 之墓也,’蓋止于鞭墓,而傳者甚之以為鞭屍,使後代之人,蔑棄人倫,讐對枯骨。”參見“ 鞭墓 ”。
“鞭屍”是漢語中具有強烈情感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對死者屍體進行鞭打的行為,通常用以表達極端的仇恨或洩憤心理。該詞由“鞭”(鞭打)和“屍”(屍體)構成,其語義内涵可從以下三個維度解析:
一、曆史典故維度 該詞源于春秋時期伍子胥複仇事件,《史記·伍子胥列傳》記載:“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來源:國學網-《史記》電子版)此事件中,伍子胥為報父兄被殺之仇,對楚平王屍體實施鞭打,形成“掘墓鞭屍”的典故原型,成為後世表達深仇大恨的典型意象。
二、詞典釋義維度 《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對屍體進行鞭撻,表示仇恨或洩憤”(來源:漢語大詞典編纂處,1997年紙質版),強調行為本身的侮辱性與情感宣洩功能。《現代漢語規範詞典》補充說明其“多用于曆史典故或文學描寫,現代引申為對已故者名譽的極端否定”(來源: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0年版)。
三、文化象征維度 在傳統倫理體系中,該行為因違背“死者為大”的喪葬禁忌,常被用作道德批判的負面典型。如《左傳》強調“戮屍,非禮也”(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儒家文化視其為破壞人倫秩序的極端行為。現代語境中,該詞衍生出對曆史人物過度批判、網絡輿論攻擊已故者等比喻用法,如“輿論場上的鞭屍現象”(來源:《新聞與傳播研究》2023年第5期)。
“鞭屍”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如下:
傳統定義
指對死者屍體進行鞭打以洩憤或侮辱的行為。這一行為最早記載于《史記·伍子胥列傳》,講述伍子胥為報父兄之仇,攻入楚國後掘開楚平王墳墓,鞭打其屍三百下,以此複仇。
成語化含義
後演變為成語,比喻對已故的人或過去的事物進行無端攻擊、诋毀,或對深仇大恨者的極端洩憤行為。
網絡用語
在論壇、社交平台中,指對陳年舊帖反複諷刺、挖苦,或對負面内容循環提及(如高考零分作文被反複批評)。
示例:“這篇十年前的帖子又被翻出來鞭屍了。”
遊戲術語
在競技遊戲中,指占據優勢時故意拖延時間并反複擊殺對手,帶有戲谑或羞辱意味。
若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可查閱《史記》相關記載或權威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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