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級機關将有關事件交下級機關議處。《人民日報》1957.10.29:“國家監察機關對于上級行政機關交議的獎勵和紀律處分案件,應該負責審議,并且提出具體意見,報請上級行政機關決定。”
“交議”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交議(拼音:jiāo yì,注音:ㄐㄧㄠ ㄧˋ)指上級機關将相關事務或案件移交下級機關審議處理的行為。例如,國家監察機關收到上級交議的獎勵或紀律處分案件時,需審議并提出意見,最終由上級決定。
多用于行政或法律領域,例如:
該詞帶有明确的行政層級色彩,強調自上而下的指令性流程,常見于正式公文或法律文本中。
《交議》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相互商讨和交流意見、建議。
《交議》的拆分部首是“交”和“言”,它們分别屬于“亠”和“言”部首。它的總筆畫數為9畫。
《交議》是一個古代漢字,源于《說文解字》,也是《康熙字典》中的收錄字。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為「交議」。
在古時候,漢字《交議》的寫法略有不同。字形中的“言”部分使用右橫折鈎作為最後一筆,而現代字形則使用橫折鈎作為最後一筆。其餘部分保持一緻。
1. 請大家積極發表意見,進行交議,提出更好的解決方案。
2. 議員們在會議上就重大事項進行交議,最終達成一緻。
1. 交流:互相傳遞信息或意見。
2. 議題:會議或讨論的議題。
3. 商議:商讨并達成共識。
1. 商量
2. 磋商
3. 探讨
1. 專斷
2. 獨斷
3. 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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