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奸邪。 南朝 宋 謝莊 《為朝臣與雍州刺史袁顗書》:“兇人反道敗德,日夜滋深,昵近狡慝,取謀豺虎。”
狡慝(jiǎo tè)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狡”與“慝”二字組合而成,形容人性情奸詐邪惡。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釋義、用法及來源進行詳細解析:
狡(jiǎo)
《說文解字》釋為“少狗也”,本義指少壯的狗,後引申為狡猾、詭詐。如《左傳·成公八年》載:“狡焉思啟封疆”,此處“狡”指詭計多端。
核心義項:詭詐多謀,善于欺騙。
慝(tè)
《說文解字》釋為“奸邪也”,本義為邪惡、陰險。《詩經·鄘風·柏舟》有“之死矢靡慝”,鄭玄箋注:“慝,惡也。”
核心義項:隱藏的惡念或行為。
狡慝 指奸詐邪惡、陰險狡詐,強調心術不正且善于僞裝。
典型用例:
“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慝。” 後人多以“頑慝”連用,而“狡慝”亦屬同類貶義。
評秦桧“性狡慝,深阻如崖阱”,形容其性情陰險難測。
對“狡”“慝”的本義及引申義有系統考釋,奠定詞義基礎。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說文解字》。
收錄“狡慝”詞條并明确釋義,為現代權威工具書。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
通過春秋史實印證“慝”的倫理批判色彩,體現儒家道德觀。
來源:中華書局《春秋左傳注》(楊伯峻校注)。
“狡慝”屬典型的道德批判詞彙,常見于史書對佞臣、叛将的貶斥(如《明史》評魏忠賢“狡慝善伺上意”)。其構詞法反映古人将“行為詭詐”(狡) 與“心性邪惡”(慝) 視為一體,凸顯傳統倫理對“表裡如一”的德性要求。
結論:狡慝為貶義複合詞,形容人性奸詐險惡,需結合古代文獻與權威辭書理解其倫理意涵。
“狡慝”是一個由“狡”和“慝”組成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兩字的釋義分析:
單字釋義
複合詞“狡慝”的涵義
結合兩字,該詞形容狡詐陰險且心懷惡意的品性,多指人通過詭詐手段作惡。例如:
文獻用例
雖然當前搜索結果未直接列舉“狡慝”的出處,但可從類似用法推斷。如《三國志·武帝紀》用“慝”指代惡念,而“狡”在古文獻中常與“猾”“詐”連用,強化負面評價。
“狡慝”是一個貶義詞,強調狡猾與邪惡的雙重屬性,適用于描述心術不正且手段詭詐的人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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