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儌幸 ”。1.謂希求獲得意外的成功。《莊子·盜跖》:“使天下學士,不反其本,妄作孝弟,而儌倖於封侯富貴者也。” 成玄英 疏:“儌倖,冀望也。”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記事一》:“當 劉太後 時,人多儌倖,以希大用,公乃中立不倚。”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說稗·文武解元》:“上曰:‘改考實係佳事,但恐武生記文數篇,希圖儌倖者多。’”
(2).謂以不正當的手段取得成功或因偶然的原因免于災難。《明史·四川土司傳二》:“而都禦史 汪浩 儌幸邊功,誣殺所保土官及寨主二百餘人。” 蔣光慈 《在黑夜裡》詩:“你也是這一天應被犧牲的一個啊,但你隻挨幾個老拳,總算儌幸。”
見“ 儌倖 ”。
儌幸(jiǎo xìng)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偶然或非正當途徑獲得意外利益或避免災禍,常含貶義。以下從詞典釋義、語源演變及使用場景進行詳細解析:
單字本義
本義為“僥幸”,《說文解字》釋為“儌,幸也”,強調非分所得。
原指意外得到好處或免災(如《論語·雍也》“不幸短命死矣”),後引申為“運氣”。
二字同義複用,強化“非正當獲取”的語義,如《漢書·息夫躬傳》載:“儌幸者戮,忠信者賞。”
權威辭書定義
“因偶然原因得到成功或免去災禍”,如:“儌幸之心不可長。”
“企圖偶然獲得成功或意外免禍”,強調行為的不确定性及道德風險。
倫理批判性
傳統語境中,“儌幸”多含貶義,暗指違背道義或規則的投機行為。
例:
《朱子語類》卷十三:“儌幸者,小人之智。”——批判以不正當手段謀利。
現代語義延伸
當代用法保留貶義,但亦用于描述風險場景中的偶然性(如“儌幸逃生”),此時中性化。
“儌倖以險,則民不貴也。”
注:批判軍事投機導緻的民心背離。
“儌幸萬一,未足為功。”
注:否定靠運氣取得的功績。
(注:因未檢索到可引用的線上詞典鍊接,以上來源以權威紙質文獻為準。)
“儌幸”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iǎo xìng(部分方言或古音可能讀作其他音),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綜合解釋:
“儌幸”與“僥幸”為異體字關系,現代漢語中多寫作“僥幸”。其核心意義為: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或方言發音差異,可參考權威辭書(如《漢語大詞典》)或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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