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交臂失之。 唐 冉元一 《薛剛墓志》:“齊體合歡,交臂相失。” 明 李贽 《史綱評要·周紀·赧王》:“知人之明,聖哲所難。英雄以此自任,每至交臂相失。”
“交臂相失”是一個漢語成語,具體解釋如下:
一、含義
比喻遇到了機會卻因一時疏忽或未能把握而當面錯過,強調與機遇擦肩而過的遺憾感。其核心意義與“交臂失之”相近。
二、出處
該成語最早見于唐代冉元一的《薛剛墓志》:“齊體合歡,交臂相失。”。此外,其語義可追溯至《莊子·田子方》中的“吾終身與汝交一臂而失之”,但《莊子》原文表述為“相失交臂”,屬同源但結構不同的表達。
三、結構與用法
四、例句與延伸
該成語生動描繪了因未能及時行動導緻的遺憾場景,適用于感慨機遇稍縱即逝的語境。使用時需注意其古典出處與書面語體的適配性。
《交臂相失》是一個成語,形容兩人站立時,臂挽在一起的動作。它的意思是兩人的臂膀交叉在一起,卻因為雙方拉力的不統一而失去了交集。可引申為雙方的合作或聯繫沒有達到預期效果。
成語《交臂相失》的部首是手,它的組成部分是手和交叉臂膀的意象。根據《康熙字典》,《交臂相失》的部首手共有4個筆畫。
成語《交臂相失》最早出現在南朝梁代的文學作品中,現收錄于《文選·江淹》。在文學中,這個成語通常用來描繪兩人之間的不和諧、錯過或失聯的情感。
交臂相失的繁體字為「交臂相失」。
根據古文字典《說文解字》,古時候「相失」的寫法為「相」和「失」。其中「相」象征兩人的交集,而「失」則表示失去。所以整個成語表示兩人交集的狀态消失。
他們本來可以合作取得成功的,但因為意見不合,最終導緻了交臂相失。
相交、交叉、相互、失去、失信
失之交臂、隔靴搔癢
和衷共濟、志同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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