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言交臂失之。 唐 冉元一 《薛刚墓志》:“齐体合欢,交臂相失。” 明 李贽 《史纲评要·周纪·赧王》:“知人之明,圣哲所难。英雄以此自任,每至交臂相失。”
“交臂相失”是一个汉语成语,具体解释如下:
一、含义
比喻遇到了机会却因一时疏忽或未能把握而当面错过,强调与机遇擦肩而过的遗憾感。其核心意义与“交臂失之”相近。
二、出处
该成语最早见于唐代冉元一的《薛刚墓志》:“齐体合欢,交臂相失。”。此外,其语义可追溯至《庄子·田子方》中的“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但《庄子》原文表述为“相失交臂”,属同源但结构不同的表达。
三、结构与用法
四、例句与延伸
该成语生动描绘了因未能及时行动导致的遗憾场景,适用于感慨机遇稍纵即逝的语境。使用时需注意其古典出处与书面语体的适配性。
《交臂相失》是一个成语,形容两人站立时,臂挽在一起的动作。它的意思是两人的臂膀交叉在一起,却因为双方拉力的不统一而失去了交集。可引申为双方的合作或联系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成语《交臂相失》的部首是手,它的组成部分是手和交叉臂膀的意象。根据《康熙字典》,《交臂相失》的部首手共有4个笔画。
成语《交臂相失》最早出现在南朝梁代的文学作品中,现收录于《文选·江淹》。在文学中,这个成语通常用来描绘两人之间的不和谐、错过或失联的情感。
交臂相失的繁体字为「交臂相失」。
根据古文字典《说文解字》,古时候「相失」的写法为「相」和「失」。其中「相」象征两人的交集,而「失」则表示失去。所以整个成语表示两人交集的状态消失。
他们本来可以合作取得成功的,但因为意见不合,最终导致了交臂相失。
相交、交叉、相互、失去、失信
失之交臂、隔靴搔痒
和衷共济、志同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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