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偶戲,傀儡戲。因道具簡單,一人攜之可行,故稱。 清 李鬥 《揚州畫舫錄·虹橋錄下》:“﹝ 鳳陽 人﹞又圍布作房,支以一木,以五指運三寸傀儡,金鼓喧嗔,詞白則用叫顙子,均一人為之,謂之肩擔戲。”
肩擔戲是中國傳統民間戲曲形式之一,又稱“扁擔戲”“布袋木偶戲”,因演出時藝人将戲台、道具等用扁擔挑在肩上行走而得名。其核心特點為“一人一擔一台戲”,即由一名藝人獨立完成木偶操縱、念白唱腔、樂器伴奏等全套表演流程。據《中國戲曲志》記載,這種表演形式最早可追溯至明代,在福建、河北、河南等地尤為盛行。
從表演形式看,肩擔戲的戲台為折疊式木質結構,展開後形成約1米見方的舞台,内置竹制機關控制木偶動作。表演内容多取材于《西遊記》《三國演義》等經典故事,表演時藝人藏身幕布後,通過手指操控布袋木偶,同時用腳踏擊打鑼鼓節奏,口中模拟不同角色的聲腔,形成獨特的視聽效果。
語言學角度分析,“肩擔”二字精準概括了該藝術的核心特征:“肩”指代表演者用身體承載戲台,“擔”既指扁擔這一工具,也暗含“承擔”文化傳承的寓意。清代《閩雜記》中“以布帷圍之,一人挑之,處處皆可開演”的描述,印證了其機動靈活的演出特性。2008年,河北成安縣的“冀南皮影戲”(含肩擔戲形态)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進一步确立了其文化價值。
肩擔戲是中國傳統木偶戲的一種形式,具有以下特點:
表演形式
屬于布袋傀儡戲,又稱“扁擔戲”。藝人用一副扁擔挑起全部道具,支起簡易布棚即可表演。表演時,藝人通過五指操縱三寸木偶,同時兼顧台詞、唱腔和樂器伴奏,實現“一人一戲”的獨特形式。
曆史記載
最早見于清代李鬥《揚州畫舫錄》,記載鳳陽藝人用布圍成小舞台,以扁擔支撐進行表演。乾隆年間《清明上河圖》《太平春市圖》中也描繪了其演出場景。
藝術特色
結合了杖頭木偶(主角)和布袋木偶(配角)兩種形式,兼具靈活性。道具輕便,適合流動演出,内容貼近民間生活,具有濃厚鄉土氣息。
傳承現狀
江蘇高郵卸甲鎮的“卸甲肩擔木偶戲”被列為省級非遺,但目前僅存一位高齡傳承人,面臨失傳風險。
需要注意的是,個别資料将其誤釋為“承擔責任”的成語,但實際應以上述傳統戲劇定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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