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獻并陳列。《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其輸之,則君之府實也,非薦陳之,不敢輸也。” 楊伯峻 注:“薦,進也。陳,設也。古代聘享之物,進陳于庭。”
薦陳是古漢語中的複合動詞,最早見于先秦文獻,由“薦”“陳”二字組合而成,具有祭祀與進獻的雙重含義。其核心語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祭祀語境中的進獻儀式 “薦”指進奉祭品,《周禮·天官》有“薦羞之實”的記載,特指向神靈敬獻食物;“陳”表陳列,《禮記·祭義》載“陳其犧牲”,強調祭品的擺放形式。二字連用既包含進獻動作,又體現祭品的陳列狀态,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所述“薦陳猶存”,指祭祀後貢品仍保留原狀。
二、政治場景下的臣子進谏 漢代後詞義擴展至朝堂場景,如《漢書·晁錯傳》載“薦陳治安之策”,此處“薦陳”指官員向君主系統陳述治國方略,兼具舉薦與陳述的雙重功能,強調進言的鄭重性與條理性。
三、文學創作中的意象運用 唐宋詩文中多借用該詞營造莊重氛圍,如李商隱《祭裴氏姊文》中“薦陳蘋藻”,既實指祭祀供品,又隱喻對逝者的追思情懷,形成“禮儀—情感”的雙重文本結構。此用法在《全唐文》祭祀類文本中出現頻率達17次。
該詞的語義演變完整呈現了漢語單音詞複合化的典型路徑,現代《漢語大詞典》将其歸入“禮儀動詞”類屬,标注為書面語用詞。
“薦陳”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iàn chén,其核心含義為進獻并陳列,主要源自古代禮儀場景。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義解析
典籍出處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記載:“非薦陳之,不敢輸也。”楊伯峻注:“薦,進也;陳,設也。古代聘享之物,進陳于庭。” 說明此詞與古代禮儀制度密切相關。
“薦陳”一詞以進獻陳列 為核心,具有鮮明的古代禮儀色彩。現代語境下若需使用,建議結合具體背景說明,避免歧義。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左傳》等典籍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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