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謂被狐蠱惑所緻的一種精神錯亂病。《太平廣記》卷四五一引 唐 戴孚 《廣異記·馮玠》:“ 唐 馮玠 者,患狐魅疾。其父後得術士;療 玠 疾。”
狐魅疾(hú mèi jí)是漢語古籍中記載的一種特殊病症,指古人認為因狐妖作祟或迷惑而引發的精神異常或身體疾病。其釋義與背景如下:
古人認為狐妖(或稱“狐魅”)具有幻化人形、蠱惑人心的能力,若人受其侵擾,則會出現神志昏沉、言語錯亂、行為失常或久病不愈等症狀,統稱為“狐魅疾”。此概念源于民間志怪傳說與中醫“邪祟緻病”理論,常見于明清小說及醫案筆記中。
從現代醫學看,狐魅疾的描述符合癔症、精神分裂或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特征。古人因科學認知有限,将無法解釋的身心症狀歸因于超自然力量,這一概念成為研究傳統疾病觀與民俗心理的重要案例。
參考資料:
“狐魅疾”是一個源自古代文獻的詞語,其含義與傳統文化中的精怪傳說密切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狐魅疾”指舊時認為被狐狸精蠱惑所導緻的精神錯亂病症。該詞由“狐”(狐狸)、“魅”(鬼怪迷惑)、“疾”(疾病)三字組成,字面含義即“狐狸精魅引發的疾病”。
唐代志怪小說《廣異記》中記載了典型案例:馮玠患此疾,其父求助術士治療。這一故事被收錄于《太平廣記》,成為該詞的重要出處。
古代民間傳說中,狐狸常被賦予幻化人形、迷惑心智的能力。此類病症的記載反映了古人對精神異常現象的超自然解釋傾向,與中醫“邪祟緻病”觀念相關。
需注意:
若需查閱原始文獻,可參考《太平廣記》卷四百五十一(、7提供相關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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