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house holder] 一戶之主,也稱“家長”
(2) [head of household]∶戶籍上一家之主
戶籍上一戶之主;家長。《宋書·孝義傳·蔣恭》:“收 恭 及兄 協 付獄治罪…… 協 列 協 是戶主,延制所由,有罪之日,關 協 而已,求遣弟 恭 。”《通典·食貨七》:“ 開元 二十五年戶令雲:諸戶主皆以家長為之。”《金史·食貨志一》:“戶主推其長充。”
以下是關于“戶主”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戶主是指戶籍登記簿中明确記載的一戶之主,通常作為家庭戶的負責人或權益代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戶口以“戶”為單位,共同居住者可立為一戶,并由主管人擔任戶主;單身居住者可自立為戶主。
法律地位
戶主在戶籍管理中具有法定代表權,例如在辦理遷入證明、戶籍變更等事務時需戶主籤字同意。
權利範圍
義務平等性
戶主與其他家庭成員在權利義務上平等,僅在戶籍管理程式中承擔特殊責任。
戶主是戶籍概念,而房主是房産所有權概念,二者無需為同一人。例如,房産證上的房主可能是家庭成員,但戶主可由其他成員擔任。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文或案例,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及地方戶籍管理政策。
戶主,指家庭中的主要負責人。它是由”戶“和”主“兩個字組成。
拆分部首和筆畫:
來源:《戶主》一詞最早出現在《漢書·宛丘侯傳》中。在古代,戶籍是由戶主所負責的,因此稱呼家庭的主要負責人為“戶主”。
繁體字:戶主
古時候漢字寫法:戶主
例句:他是這個家庭的戶主,負責管理家事。
組詞:家戶主、戶主家庭、戶主職責
近義詞:家長、家主、家庭負責人
反義詞:成員、家庭成員、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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