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assport]
(2) 由一個國家的外交主管機關發給出國公民,證明其身分的證件,要求外國政府在需要時給予保護,并在得到外國政府受權的官員的簽證認可後,允許他在該國的邊界以内旅行
外交護照
(3) 舊時主管部門向外出或運送貨物者發放的憑證
(1).因出差、旅行或運輸貨物等向主管機關領取的通行證。《清史稿·文宗紀》:“ 駱秉章 奏賊中投出難民,給予免死護照,資遣回籍。” 葉紫 《豐收》一:“壟上的饑民都走到死亡線上了,才由 何八爺 代替饑民向縣太爺擔保不會變亂黨,再三地求了幾張護照,分途逃出境來。” 楊朔 《潼關之夜》:“最後,我拿出八路軍的護照,他們才認為滿意。”
(2).證明出國公民身份的證件。由本國外交主管機關發給。 清 薛福成 《出使英法義比四國日記·光緒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 德國 天主教士若領有 德國 欽差公署所發護照,其應為保護及應沾利益之處應與 法國 教士領有 法國 欽差公署所發護照無異。” ********* 《萍蹤寄語》四:“僅上岸遊覽而不打算居住的搭客,可不必驗看護照。”
護照是國際旅行中用于證明持有人國籍和身份的核心文件,其定義、功能和曆史淵源可從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護照是公民出入國境及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法定證件。其本質為政府頒發的官方身份憑證,通過包含照片、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确認持有人身份。
"護照"一詞中:
類型 | 適用對象 | 有效期 |
---|---|---|
外交護照 | 外交官、政府高級官員 | 5年 |
公務護照 | 公派人員 | 5年 |
普通護照 | 一般公民(分因公/因私) | 10年 |
特區護照 | 港澳居民 | 10年 |
最早可追溯至《清史稿》記載的"免死護照",古代作為通行憑證使用。現代護照制度形成于20世紀,逐步标準化為含生物識别信息的電子證件。
注:普通護照有效期屆滿前六個月可申請換發,遺失補辦需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等材料。
《護照》是指一種由國家政府籤發,被用作身份證明和出國旅行的文件。在中國,護照是一種國際旅行證件,由*********負責籤發。
《護照》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扌”和“頁”,其中,“扌”是手的偏旁部首,“頁”是一個單獨的部首。“護照”的總筆畫為10畫。
《護照》一詞來源于英文單詞“passport”,最早出現在16世紀,起初是指旅行時攜帶的信函,後來演變成指示個人身份和給予出國旅行權利的文件。
《護照》的繁體字為「護照」。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差異。《護照》的古漢字寫法為「護照」,其中的「護」是「護」的古寫法,「照」的寫法基本相同。
1. 我的護照已經過期,我需要辦理新的。
2. 出境旅行,請隨身攜帶護照以備查驗。
護照樣本、護照號碼、護照辦理、護照籤發、護照探險等。
旅行證、國際通行證、簽證等。
國内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