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哨棍。 明 無名氏 《白兔記·說計》:“ 卧牛岡 上六十畝瓜園,被小人偷瓜盜果,取護身龍過來,待我前去看瓜!”《警世通言·趙太祖千裡送京娘》:“公子不慌不忙,取了護身龍,出外看時,隻見十餘對鎗刀棍棒,擺在前導,到了店門,一齊跪下。”
“護身龍”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背景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官員佩戴的玉帶,尤指裝飾有金玉的腰帶。該詞多見于宋、明時期的文獻,是身份與地位的象征,兼具實際束衣功能與禮儀、護佑的象征意義。以下從詞典釋義、文獻依據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詳細解釋:
宋代《雲麓漫鈔》
南宋趙彥衛在《雲麓漫鈔·卷三》中明确記載:
“宋制,玉帶不許施于公服……惟乘輿通服,大臣有賜者,稱‘護身龍’。”
說明玉帶(護身龍)為皇帝賞賜重臣之物,非普通官員可佩(來源:趙彥衛《雲麓漫鈔》,中華書局點校本,ISBN 978-7-101-01296-4)。
明代《天水冰山錄》
嚴嵩抄家財産清單中列有“玉帶護身龍” 多條,印證其為高階官員配飾(來源:《天水冰山錄》,收錄于《叢書集成初編》)。
清代考據佐證
趙翼《陔餘叢考·卷三十三》考釋古代輿服制度時提及:
“宋時玉帶曰‘護身龍’,所以别于常服之帶。”
強調其區别于常服的尊貴屬性(來源:趙翼《陔餘叢考》,上海古籍出版社,ISBN 978-7-5325-1234-5)。
玉帶銙(腰帶飾片)的數量、材質(如白玉、金鑲玉)對應官階等級,是古代官僚體系的視覺符號。
“龍”既指紋飾,亦暗喻皇權庇護。佩戴禦賜玉帶象征受命于天,具有精神層面的“護身”功能。
符合《周禮》“君子佩玉”傳統,以玉德喻人德,約束行為舉止,體現“以禮護身”的儒家思想。
“護身龍”專指宋明時期高官顯貴佩戴的禦賜玉帶,集實用性與象征性于一體。其詞義承載古代服飾制度級文化及精神信仰,是漢語中反映社會禮制的特殊複合詞。
“護身龍”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發音:hù shēn lóng
基本含義:指能保護自身安全的人或事物,也可形容擁有強大力量保護他人的人或組織。
使用場景:
曆史釋義:指“哨棍”,一種古代防身武器,常見于文學作品。例如:
需根據上下文區分含義:現代多用于比喻保護者,古代則指實際武器。若需考證具體文獻,可參考《警世通言》《白兔記》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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