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己方面的軍隊。 唐 韓愈 《與鄂州柳中丞書》:“本軍有饋餉煩費之難,地主多姑息形跡之患。” 唐 段成式 《酉陽雜俎續集·金剛經鸠義》:“ 忠幹 驚懼,遂走一裡餘坐歇,方聞本軍喝號聲,遂及本營。” 宋 嶽飛 《奏措置曹成事宜狀》:“臣所統本軍官兵一萬二千餘人……實出戰隻有七千餘人。”
“本軍”是現代漢語中由“本”與“軍”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以下三個層面:
一、字面釋義 “本”作代詞時指代自身或當前主體,《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解釋為“自己方面的”;“軍”指成建制的武裝團體,《漢語大詞典》定義為“軍隊的編制單位”。二者組合後,“本軍”即指代“己方所屬的武裝力量”,常見于軍事文告或曆史文獻中。
二、引申用法 在近現代軍政語境中,該詞常被賦予特定政治屬性。如1937年《八路軍告抗日友軍将士書》中“本軍為保衛國土流最後一滴血”的表述,即通過“本軍”強化身份認同與使命宣示(《中國共産黨抗戰宣言集》。
三、語用特征 作為代稱使用時具有排他性,多出現于正式公文、宣言或戰地通訊,用以區别友軍或敵軍。當代軍事術語中更多使用“我軍”“友軍”等表述,但“本軍”仍保留在軍史文獻及法律文書中,如《國防動員法》實施細則相關條款。
“本軍”是古代漢語中的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自己所屬的軍隊”或“己方勢力”,常見于曆史文獻及軍事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析:
該詞體現了古代戰争中“敵我區分”的明确性,常用于強調軍隊歸屬及責任劃分,如後勤、作戰指揮等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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