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浮誇的言行使衆人興奮激動。《隋書·經籍志三》:“俗儒為之,不顧其本,苟欲譁衆,多設問難,便辭巧説,亂其大體。”
“嘩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析:
基本含義
指通過浮誇或過激的言行吸引他人注意,常帶有刻意迎合大衆、博取關注的性質。其核心在于行為的不真誠性,例如誇大事實、表演性舉動等。
詞源與出處
源自《隋書·經籍志三》對俗儒的批評:“俗儒為之,不顧其本,苟欲譁衆,多設問難,便辭巧説,亂其大體。” 此處“譁衆”即“嘩衆”,強調用巧言擾亂本質以博取關注。
使用場景
延伸關聯
常與“嘩衆取寵”連用,後者更突出通過讨好他人獲取個人利益(如關注、認可),兩者語義相近但後者目的性更強。
例句參考
提示:該詞在正式寫作中需注意語境,避免誤用為褒義。若需進一步了解其近義詞(如“媚俗”)或反義詞(如“務實”),可參考詞典來源。
嘩衆是一個古漢語詞彙,意為“喧鬧、引人注目”。下面将介紹該詞的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相關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
「嘩」的拆分部首為「口」,筆畫數為9;「衆」的拆分部首為「人」,筆畫數為6。
「嘩衆」一詞源自古代文化活動中的一種表演形式,即“諸侯朝會時,演奏樂曲并引人賞識,共同歡樂”。後來,這一詞彙引申為引人注目、吸引衆人。在現代漢語中,常用來指某個行為或事件出現時引起大衆注意,形成一片喧嘩聲。
嘩衆(繁體字:嘩眾)
在古代,「嘩衆」的寫法略有差異。例如在篆書中,「嘩」字的寫法為「嘩」,而「衆」字的寫法為「諸」。
1. 在電視直播的比賽中,球迷們為了支持自己的球隊嘩衆取寵。
2. 演唱會上,歌手高亢的歌聲嘩衆取寵。
1. 嘩衆取寵:以各種手段引人注目,表現自己,獲得衆人的注意和贊賞。
2. 嘩然:形容聲音、喧鬧聲等非常刺耳、喧嚣。
3. 群衆:指社會一般人群,廣義上泛指人民、民衆。
1. 吸引:指吸引人的注意力或興趣。
2. 引人注目:指某人或某事物具有引起人們注意的特點。
1. 冷清:指環境或氣氛缺乏熱鬧和繁忙。
2. 寂靜:指安靜、沒有聲音。
以上是關于「嘩衆」一詞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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