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吏部發給官吏到任的文憑。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繳憑》:“上任之日,即将部憑照例申繳該衙門,轉申布政司。”
"部憑"是中國古代官制中的特定文書,指由中央吏部(主管官員任免的部門)頒發給新任官員的赴任憑證或委任狀。其核心含義和功能如下:
官方任命憑證
"部憑"特指吏部籤發的任職證明文件,是新任官員到地方或衙門履職的法定依據。官員須憑此文書向當地官府報到并接管職務,如清代《吏部則例》規定"外官赴任,必以部憑為驗" 。
詞源構成
二字組合凸顯文書出自中央權威部門,如《漢語大詞典》釋為"吏部所給之憑證" 。
職權交接依據
持有部憑的官員可憑此接管印信、檔案及官署事務,無憑者不得擅履職。明代《明會典》載:"新任官至衙門,須呈部憑驗核,方準視事" 。
防僞與身份核驗
文書内含官員姓名、籍貫、任期及防僞标識(如部印、編號),以防冒任。清代案例顯示,僞造部憑者依律處斬 。
部憑制度與古代官員"領照赴任"程式緊密關聯。明清時期,官員經吏部铨選後,需領取部憑并在規定時限内到任,逾期将受罰。此制度保障了官僚體系的職務交接秩序 。
權威參考文獻
https://www.cass.cn/zgjsxy/zyc/202108/t20210826_5360990.shtml
“部憑”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指古代吏部發放給官員的任職憑證,具體解釋如下:
部憑(拼音:bù píng)指吏部頒發給官吏的到任文憑,相當于現代官員的任命書或委任狀。該詞多見于清代文獻,例如官員上任時需憑此文件辦理手續。
部分資料(如)提到“部憑”作為成語表示“憑空臆斷”,但這一用法未見于權威曆史文獻,可能是現代誤讀或引申義,需謹慎區分。
建議結合《福惠全書》等清代史料進一步了解具體使用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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