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讙訟的意思、讙訟的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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讙訟的解釋

喧鬧;争訟。 漢 焦贛 《易林·蠱之萃》:“虎豹争強,道閉不通。小人讙訟,貪夫受空。”《北史·李庶傳》:“ 魏收 書 王慧龍 自雲 太原 人,又書 王瓊 不善事;以 盧同 附《盧玄傳》; 李平 為 陳留 人,雲其家貧賤。故 斐 等讙訟,語 楊愔 雲: 魏收 合誅。”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讙訟"是漢語古語詞彙,讀作huān sòng,屬于并列式合成詞。其核心含義指因喧嘩争執而引發的訴訟事件,包含兩層語義維度:

一、詞源學解析(據《漢語大詞典》釋義) "讙"通"喧",《說文解字·言部》釋為"譁也",本義指高聲喧嚷;"訟"在《周禮·地官》中注"争財曰訟",特指財物糾紛引發的訴訟。二字組合後,詞義由具體喧鬧場景延伸至法律層面的争端。例如《宋史·王罕傳》載"邕州獠戶讙訟",即記載了古代部族因争執引發的群體訴訟事件。

二、語用學特征(參《古漢語常用字字典》) 該詞多用于古代公文及史書,常見于描述群體性糾紛場景。如《漢書·酷吏傳》中"民多怨讙訟",既體現糾紛的公開性,又暗含對訴訟規模的定性。其語義強度高于普通訴訟詞彙,常與"聚衆""嘩變"等曆史事件相關聯。

三、相關概念辨析(據《法律大辭書》) 與普通"訴訟"的區别在于強調糾紛的突發性與非理性特征,近似現代法學術語"群體性訴訟"。其近義詞"嘩訟"側重突發性,"嚣訟"側重持續性,而"讙訟"兼有兩者特征,常作為古代判詞中的定性用語。

網絡擴展解釋

“讙訟”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其含義及用法可結合曆史文獻和構詞分析如下:

  1. 基本詞義
    “讙訟”意為喧鬧争辯或激烈的訴訟糾紛。其中:

    • “讙”(huān):通“喧”,表示喧嘩、吵鬧,如《說文解字》釋為“譁也”;
    • “訟”(sòng):指争論、訴訟,如《周禮》中“争罪曰獄,争財曰訟”。
  2. 文獻例證
    漢代焦贛《易林·蠱之萃》提到“小人讙訟”,描述百姓因争執而喧鬧;《北史·李庶傳》記載官員因史書内容不公而“讙訟”,并建議誅殺編撰者,體現該詞多用于嚴肅的群體性争端場景。

  3. 使用場景
    該詞常見于古代曆史、法律文獻中,多指因利益、立場不同引發的公開激烈争論,甚至升級為訴訟或政治事件。現代語境中通常以“糾紛”“訴訟”等詞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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