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和合群衆;團結群衆。2.與集體融洽相處。3.猶成群。
1.和合群衆;團結群衆。《荀子·非十二子》:“古之所謂士仕者,厚敦者也,合羣者也。” 楊倞 注:“合,謂和合。羣,衆也。” 章炳麟 《訄書·訂孔》:“ 荀卿 以積僞俟化治身,以隆禮合羣治天下。” 陳毅 《六十三歲生日述懷》詩:“隻有共6*産6*黨,敢于大合羣。人民擁護黨,黨依靠人民。”
2.與集體融洽相處。 老舍 《駱駝祥子》五:“他們多少以為他不大合群,别扭。”
3.猶成群。《羊城晚報》1984.5.16:“隨時都會遭到龔擊的家鼠是不會合群嬉耍的,隻能獨個兒跳竄奔跑尋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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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羣”是“合群”的異體字寫法,現代漢語規範形為“合群”。根據權威漢語工具書解釋,該詞包含以下内涵:
基本釋義
指個體主動適應群體生活,與集體融洽相處。《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其為“性情隨和,與衆人相處融洽”,強調人際交往中協調配合的能力。
詞源分析
《漢語大詞典》追溯其本源為“合乎群體規律”,古漢語中“羣”即指代有組織的集體,《禮記·三年問》有“羣居和一”的記載,體現古代社會對集體協調的重視。
引申義項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指出該詞衍生出“事物協調統一”的哲學含義,如《荀子·非十二子》中“合羣實,明分職”即強調系統各要素的有機整合。
現代應用
教育部《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标準》将其列為社會適應能力培養目标,特指在團隊合作、社群互動中展現的包容性與協作意識。
“合羣”是“合群”的異體寫法,讀音為hé qún(注音:ㄏㄜˊ ㄑㄩㄣˊ),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傳統釋義
源自《荀子·非十二子》中“合羣者也”,指團結群衆、凝聚集體力量。章炳麟在《訄書》中進一步強調其社會治理意義,即通過“隆禮合羣”實現和諧。
現代用法
指與集體融洽相處,表現為人際關系中的協作與適應能力。例如兒童早期通過依戀行為展現合群傾向,這是社交能力的基礎。
字面延伸
“羣”本義為動物或人的聚集(如《詩經》中“三百維羣”),因此“合羣”也可表示成群的形态,如“合群放牧”描述牲畜集體行動的狀态。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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