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函鐘 ”。十二律之一,即林鐘。《周禮·春官·大司樂》:“乃奏蕤賓,歌函鐘,舞大夏,以祭山川。” 鄭玄 注:“函鐘,一名林鐘。” 宋 沉括 《夢溪筆談·樂律一》:“宮聲當在姑洗徵之後,南呂羽之前,中間唯函鐘當均,自當以函鐘為宮也。” 明 陳子龍 《方澤》詩:“函鐘鼓至玄,金枝照凝碧。”參見“ 十二律 ”。
見“ 函鐘 ”。
“函鐘”是一個古代音律術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函鐘是十二律中的第六律,對應現代音樂中的林鐘律。古代将音律分為陰陽各六律,函鐘屬于陰律,主要用于祭祀山川的禮樂場景,如《周禮》記載“乃奏蕤賓,歌函鐘,舞大夏,以祭山川”。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形容深奧難懂的文章。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現代引申義,使用時需結合語境辨析。
建議在古籍研究中優先采用音律本義,現代語境使用需注意語義演變。
函鐘指的是一種具有函式結構的鐘表,是古代的一種計時工具。它由鐘體和一個可以嵌入鐘體内的鐘盒(函)組成。
函鐘的部首是凵兇,共2個部首。它的總筆畫數是10畫。
函鐘最早出現在中國唐朝時期,是大型宮殿、寺廟等地的計時工具。鐘體通常由青銅制成,鐘盒則可以是木制或金屬制的。
繁體字"函鐘"與簡體字的寫法相似,隻是鐘的部分字形有所不同。
在古代,字形有所變化,函鐘的寫法可以是"函鍾",其中“鍾”是鐘的古代字形。
1. 當函鐘敲響十二下,表示午夜到了。
2. 故宮裡有一座古老的函鐘,演奏着悠揚的樂曲。
函件、函圖、函函、鐘表、計時、計時器
鐘表、計時器
日晷、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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