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th plaintiff and defendant;both parties in lawsuit,the plaintiff and the defendent] 原告與被告。也作“兩造”
“兩曹”是一個古代法律術語,其含義及擴展解釋如下:
“兩曹”指訴訟中的原告與被告雙方,即現代法律語境下的訴訟兩造。該詞常見于古代文獻,與“兩造”同義。
“曹”在古代還有以下衍生義項(與“兩曹”相關):
如需進一步了解“曹”的字形演變或古代司法制度,可參考、8(字源)及、7(官署職能)。
《兩曹》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兩個人或兩個團體的地位或情況差不多,不相上下。
《兩曹》的拆分部首是“二”和“言”,其中“二”表示“兩個”,“言”表示“說話”。它的總筆畫數為11。
《兩曹》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後漢書·呂後傳》,其中描述了漢代的兩個重要官員——太尉曹窿和尚書令曹參。曹窿以純正、正直的品性聞名,而曹參則以才華橫溢、胸懷廣闊的政治家才能著稱。
《兩曹》的繁體字“兩曹”。
古代漢字寫法中,《兩曹》通常用“兩曹”或“兩。曹”來表示。
他們的才能相當,可以說是《兩曹》了。
這兩個公司的實力相當,屬于《兩曹》。
組詞:兩全其美、兩袖清風、兩敗俱傷
近義詞:不相上下、旗鼓相當
反義詞:懸殊、不相提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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