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th plaintiff and defendant;both parties in lawsuit,the plaintiff and the defendent] 原告与被告。也作“两造”
“两曹”是一个古代法律术语,其含义及扩展解释如下:
“两曹”指诉讼中的原告与被告双方,即现代法律语境下的诉讼两造。该词常见于古代文献,与“两造”同义。
“曹”在古代还有以下衍生义项(与“两曹”相关):
如需进一步了解“曹”的字形演变或古代司法制度,可参考、8(字源)及、7(官署职能)。
《两曹》是一个成语,意思是指两个人或两个团体的地位或情况差不多,不相上下。
《两曹》的拆分部首是“二”和“言”,其中“二”表示“两个”,“言”表示“说话”。它的总笔画数为11。
《两曹》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后汉书·吕后传》,其中描述了汉代的两个重要官员——太尉曹窿和尚书令曹参。曹窿以纯正、正直的品性闻名,而曹参则以才华横溢、胸怀广阔的政治家才能著称。
《两曹》的繁体字“兩曹”。
古代汉字写法中,《两曹》通常用“兩曹”或“兩。曹”来表示。
他们的才能相当,可以说是《两曹》了。
这两个公司的实力相当,属于《两曹》。
组词:两全其美、两袖清风、两败俱伤
近义词:不相上下、旗鼓相当
反义词:悬殊、不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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