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樂縣 ”。
樂懸,亦稱“懸樂”,是中國古代禮樂制度中關于樂器懸挂規格的專稱,最早見于《周禮》。該詞由“樂”(音樂、樂器)與“懸”(懸挂)組成,特指根據貴族等級差異,在祭祀、宴飨等儀式中懸挂鐘、磬類樂器的數量和方位制度。
核心釋義
學術考據
現代音樂考古學家通過曾侯乙墓編鐘(三面軒懸)實證了樂懸制度的實施細節,印證《三禮圖》中“諸侯軒懸去南面”的記載。
“樂懸”一詞的含義需結合曆史背景和語境進行區分,主要存在以下兩種解釋:
基本定義
“樂懸”是西周時期形成的禮樂制度,特指鐘、磬等樂器的數量和懸挂方位的等級規範。例如,《周禮·春官·小胥》記載:“王宮懸,諸侯軒懸,卿大夫判懸,士特懸”,即根據身份不同,樂器懸挂方式分為四面(王)、三面(諸侯)、兩面(卿大夫)和一面(士)。
曆史演變
該制度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經曆了漫長的萌芽和發展過程,最終在周代成熟,成為維護社會等級秩序的重要禮制。
部分現代詞典(如、3)将其解釋為成語,讀作“lè xuán”,形容“心情極度愉悅,仿佛懸在空中”。例如:“他獲獎後心情樂懸。”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曆史文獻佐證,可能與“樂縣”(懸挂樂器的統稱)混淆有關。
建議進一步查閱《周禮》等先秦文獻或權威史學資料以驗證制度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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