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舉考試取中須評定等第,因稱中式為得第。 元 關漢卿 《魯齋郎》第四折:“如今都應過舉,得第了也。” 明 葉憲祖 《鸾鎞記·喜諧》:“隻怕你得第之後,有個繡球樓上打,他情分辜負煞。” 清 侯方域 《太常公家傳》:“ 寧津生 自是誦 應震 文,而得第者四。” 鄭觀應 《盛世危言·考試上》:“功令所在,士之工此者得第。”
“得第”是漢語中的文言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含義和用法:
基本釋義
指在科舉考試中獲得進士資格或取得功名。古代科舉制度中,考生通過殿試後被錄取為進士,稱為“得第”,例如“十年寒窗,終得第”。這一用法常見于曆史文獻,強調通過考試實現身份躍升。
曆史背景與擴展
唐代以後,“得第”與“及第”常混用,但更側重“取得名次”的結果。宋代《夢溪筆談》記載:“舉子得第,則鄉裡榮之。” 可見其不僅指考試成功,也包含社會地位的提升。
現代語境中的使用
現代漢語中,“得第”多用于曆史叙述或文學創作,口語中已罕用。例如:“他苦讀詩書,志在得第。”部分方言區仍保留此詞,但語義弱化為“獲得名次”。
近義詞辨析
權威來源參考
詞義解析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02年)對“得第”的考釋,以及《中國科舉制度通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中關于科舉術語的論述。
“得第”是一個曆史詞彙,主要與古代科舉制度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得第指在科舉考試中被錄取,即“中式”或“及第”。因科舉成績需評定等級(如進士分三甲),故稱考中為得第。
科舉背景
源自元、明、清時期的文獻,如關漢卿《魯齋郎》中“都應過舉,得第了也”,葉憲祖《鸾鎞記》中“得第之後”等,均指通過科舉考試獲得功名。
字義分解
“得第”是科舉術語,核心含義為考試中式。若需引用現代引申義,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更多曆史用例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相關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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