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不稱職而忝列其位。《南史·袁湛傳》:“往年濫職,守秩東隅。”
“濫職”是一個漢語詞彙,指在擔任職務時不稱職、未盡職責的行為,通常帶有自我謙稱或批評的語境。以下是詳細解釋:
“濫職”由“濫”(過度、不節制)和“職”(職務)組成,字面含義為“不稱職而占據職位”,即個人能力不足卻忝列其位,未能履行應盡的責任。例如,官員或員工敷衍塞責、玩忽職守的行為均可稱為“濫職”。
該詞最早見于《南史·袁湛傳》的記載:“往年濫職,守秩東隅”,此處是袁湛自謙能力不足卻擔任官職。這一用法體現了古代文人對自身職位的謙遜表達。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案例,可參考《南史》等曆史文獻或權威辭典。
濫職是指在工作崗位上表現失職、不負責任、不勤勉或能力不夠,導緻工作效率低下、差錯頻出或對他人産生負面影響的行為。
濫字由左右兩部分組成:左邊是水部(shuǐ bù),右邊是監部(jiān bù)。濫字的總筆畫數為13畫。
濫職一詞源于漢語,最早出現在明代的《正字通》一書中。濫職指的是官員背離職責、怠慢工作的現象。
繁體字“爛職”是濫職的繁體寫法,常見于中文繁體字符集中。
在古代寫法中,濫職的字形相對簡化,但整體結構與現代相似。
1. 他一直不認真工作,經常拖延、出錯,真是個濫職的員工。
2. 這位主管不僅能力有限,還對下屬馬虎敷衍,完全是擔任了濫職。
1. 濫權:************,違規行使權力。
2. 濫用:過度或不當地使用某種權利、資源或知識。
3. 職責:工作崗位或職業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濫用、渎職
勤職、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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