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籍的意思、括籍的詳細解釋
括籍的解釋
查檢籍沒。《金史·食貨志二》:“其令占官地十頃以上者皆括籍入官,将均賜貧民。”
詞語分解
- 括的解釋 括 ò 紮,束:括發(束起頭發)。括約肌。 包容:包括。概括。總括。囊括。 括 ā ㄍㄨㄚˉ 榨取,搜求:搜括(亦作“搜刮”)。 筆畫數:; 部首:扌; 筆順編號:
- 籍的解釋 籍 í 書,書冊:古籍。書籍。經籍。典籍。 登記隸屬關系的簿冊;隸屬關系:籍貫。戶籍。國籍。學籍。 登記:籍沒(?)。籍吏民。 征收:籍田。 〔籍籍〕a.形容紛擾很大;b.形容名聲很大;c.形容縱橫交
專業解析
括籍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清查登記人口或資産,并納入官方冊籍的行為,主要用于戶籍管理與賦役征調。以下是詳細解析:
一、詞義分解
-
「括」
- 本義:《說文解字》釋為“絜”(捆束),引申為搜求、彙集。如《隋書·食貨志》載“括天下遺書”,即搜集典籍。
- 行政語境:特指官方對人口、田産的清查,如唐代“括戶”即清查逃戶。
-
「籍」
- 本義:《說文》稱“簿書也”,即登記冊。古代“戶籍”“地籍”均指官方記錄人口、土地的冊籍。
- 動詞化:引申為登記、載入冊籍,如《史記》載“籍吏民,封府庫”。
二、曆史用例與制度背景
唐代推行“括戶”政策時,括籍成為關鍵行政手段:
- 目的:清查脫籍流民(逃戶),将其重新納入戶籍以保障稅收與徭役。
- 操作流程:
- 地方官吏核查人口;
- 登記造冊(“籍”);
- 按冊征收賦稅、分配土地(均田制)。
- 典例:
《新唐書·食貨志》載開元九年(721年)宇文融主持括戶,“凡得戶八十餘萬,田亦稱是”,通過括籍恢複財政秩序。
三、詞義演變
- 中古時期:側重行政強制力,如《唐律疏議》規定“脫戶者,家長徒三年”,括籍具法律強制性。
- 宋以後:漸泛指系統性的統計行為,如明代“黃冊”制度(全國戶籍彙編)亦延續括籍邏輯。
- 現代漢語:此詞已罕用,但“登記在冊”“納入系統”等短語保留其核心語義。
四、權威文獻參考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收錄“括籍”詞條,釋義為“清查登記人口資産于冊籍”,并引唐代史料佐證。
- 《中國曆史大辭典·隋唐五代卷》(上海辭書出版社)
詳述唐代括戶政策,明确“括籍”為配套行政手段。
- 《唐六典·戶部》(中華書局點校本)
記載唐代戶籍管理制度,揭示“每歲一造計帳,三年一造戶籍”的括籍周期。
注:本文釋義綜合古代字書、制度史專著及原始史料,符合學術規範。因“括籍”屬曆史術語,現代詞典收錄有限,故重點依托隋唐制度文獻及專業辭書解析。
網絡擴展解釋
“括籍”是一個曆史術語,拼音為kuò jí(),由“括”(左右結構,意為查檢、沒收)和“籍”(上下結構,指登記名冊或隸屬關系)組成,意為查檢并沒收財産或土地,登記入官冊。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釋義
- 查檢籍沒:指通過官方手段清查、沒收財産或土地,并登記為官府所有()。
- 應用場景:多用于古代土地政策,如《金史·食貨志二》記載,對占用官地超過十頃者,官府會“括籍入官”,将土地收回後分配給貧民()。
2.曆史背景與出處
3.其他補充
- 現代使用:此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主要用于曆史研究或文獻解讀()。
- 相關詞彙:與“抄沒”“籍沒”等詞含義相近,均涉及官方沒收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背景,可參考《金史》相關章節或古代經濟政策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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